臺灣殯葬資訊網-中市擬延長納骨塔櫃位使用年限30年延至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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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中市擬延長納骨塔櫃位使用年限至50年-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中市公立納骨塔櫃位存放骨灰骸以30年為限,期滿必需重新購買,過程中勞師動眾,往往要將骨灰骸取回並重新安置,民眾擔心打擾往生者。
- 2臺南市殯儀館火葬場公墓納骨塔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四公立公墓內墓基使用年限為十五年,期滿由管理機關通知墓主自行洗骨安置於靈(納)骨堂(塔)或其他專門藏放骨灰(骸)之設施內,逾期未 ...
- 3環保葬與殯葬設施永續經營與管理– Our Stories@FCU Library
... 存放期限,而靈骨塔如果「只進不出」,亦會變成名符其實的「死塔」,不僅空間使用無法有效運用,亦有建築物老舊、傾頹等使用年限問題。
- 4為什麼納骨塔只能用50年? - 我在生死學研究所學到的東西 ...
據殯葬管委會統計,靈骨塔的骨灰罈平均放50年後就沒人理了。」 ... 依照一般納骨塔的建物情形,鋼骨結構的建物,使用年限屆50年後,可能面臨 ...
- 5且先進行富德公墓遷葬綠美化及限制納骨塔一般使用年限回應
目前本市尚餘公有納骨設施計有富德靈骨樓及陽明山臻愛樓,兩處,剩餘5萬5仟餘個櫃位可供使用,但依本市每年死亡火化人數及市府每年既定的遷葬計畫,預估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