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實務】負責人變更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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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司設立登記時,公司組織之董事及董事長應皆持有公司股份或出資為宜,惟不限制出資額及持股較多者為董事長;2.依據[公司法]第108條及第208條,分別對有限公司及股份 ... 馬上辦 最新消息 找顧問 找知識 找資源 找工具 找網站 常見問題 線上申請專區 財會諮詢專區 財會諮詢專區 我要提問 首頁 財會諮詢專區 報稅實務 負責人變更 負責人變更 Q:您好:假設公司資本額130萬【甲負責人(具股東身份出資額80萬),另乙員工(具股東身份出資額50萬)】,請問1.如要變更乙為新負責人,一定要轉讓出資額嗎?可以一樣是甲80乙50嗎?2.【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的董事一定要是公司的股東,原董事在章程中必定是唯一的出資人。

】如果是出資額=0的丙,甲轉讓80給丙後,丙就是具股東身份的新負責人,然後章程裡一定是寫甲轉80給丙,不可能是甲60,乙20。

是這個意思嗎?3.甲可以不要把80全轉嗎?謝謝。

姓名:王先生/小姐 行業別:Z大類【其他未分類業】 區域:台北市 詢問日期:2019-01-17 會計師回覆#1 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一般公司設立登記時,公司組織之董事及董事長應皆持有公司股份或出資為宜,惟不限制出資額及持股較多者為董事長;2.依據[公司法]第108條及第208條,分別對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定選舉董事及董事長,未限制董事及董事長出資額及持有股份多寡,因此如要變更乙為新負責人,不一定要轉讓出資額仍可以一樣是甲80萬,乙50萬;2.依據[公司法]第108條對有限公司組織選舉董事及董事長規定,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

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特定一人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3.因此若欲選任丙為有限公司董事,丙應為有限公司出資股東,甲可以最多轉讓80萬出資額給丙,丙因具股東身份便得被選為新負責人,章程則需記載甲轉讓出資給丙之情事,惟出資額仍可能為甲60萬,乙50萬及丙20萬,甲可以不必將80萬出資額全轉讓給丙。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51劉專員) 回覆日期2019-01-20 返回論壇列表 相關提問 個人佣金由海外匯入個人帳號需要繳幾%的稅金? Q:會有幾筆佣金分期匯入個人帳號.需要繳交多少稅?每筆金額約100萬美金. 詢問日期:2022-07-08 外送平台抽取佣金開立的發票可否做進項稅額扣抵 Q:與國內兩大外送平台皆有合作,請問平台若有開立發票給店家,此筆發票是否可做營業稅的進項抵扣?類別算運費還是其他適合的類別呢? 詢問日期:2022-08-14 文件驗證費 Q:請問給付海基會之文件驗證費,有包含在扣繳範圍嗎 詢問日期: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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