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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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名額、權限及其選任、解任、停權;置有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副理事長者,亦同。

十、置有秘書長或總幹事者,其聘任及解任。

十一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加入資料夾: 儲存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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