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緩起訴?緩起訴之條件為何?為緩起訴處分後,檢察官得否再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我國刑事訴訟中,緩起訴處分屬於檢察官職權之一,全然與法院、法官無關。
檢察官於偵查終結後,雖其所蒐集之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犯罪事實,但若被告所犯之罪為 ...
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
Search
熱門:
何謂緩起訴?緩起訴之條件為何?為緩起訴處分後,檢察官得否再起訴?
發布日期:105-08-29
資料來源:法規會
專題摘要:
我國刑事
延伸文章資訊
- 1不起訴處分的種類-天秤座法律網
不起訴處分的種類 · 1.應不起訴: 應不起訴又稱為「絕對不起訴」,刑事案件經過檢察官的偵查以後,發現在法律上是不能提起公訴的,也就是犯罪嫌疑不足或者具有 ...
- 2起訴、不起訴、緩起訴意義之不同
刑案經檢察官偵查並收集相關事證後,究應起訴還是不起訴,刑事訴訟法中. 有詳細規定。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如足以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就要起訴,至於被告是否犯.
- 3不起訴處分-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不起訴處分(英語:Not to Prosecuted)是檢察官在犯罪偵查終結後,放棄對被告起訴的一種具有司法性質的行政處分,一般簡稱不起訴。
- 4刑事訴訟法第252、253、254、256、260 條 - 法源法律網-相關 ...
第三百七十六條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檢視現行法條, 第254 條, 被告犯數罪時,其一罪已 ...
- 5不起訴處分不等於無罪!把握4點提再議,成功率穩上升 ...
一、不起訴處分書意思. 刑事案件偵查結束後,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沒有犯罪嫌疑,或者此案件不被定罪才符合社會公義,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