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有關多層次傳銷之規範(已停止適用) - 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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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謂就推廣或銷售之計畫或組織,參加人給付一定代價,以取得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之權利,並因而獲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 ... 本會服務中心專線 (02)2351-7588轉380 (02)2351-0022 南區服務中心專線 (07)72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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