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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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前輩注意到「土木技師執業範圍」與其他「XX師」產生之衝突?未來可能會層出不窮! 發表人 04751 於 2008/9/151:49:29 您好:小弟由於今年有參加國家考試不動產估價師高考,在準備過程當中,發現在原本「土木技師執業範圍」當中是這樣寫的:「從事混凝土、鋼架、隧道、涵渠、橋樑、道路、鐵路、碼頭、堤岸、港灣、機場、土石方、土壤、岩石、基礎、建築物結構、土地開發、防洪、灌溉等工程以及其他有關土木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監造、養護、計畫及營建管理等業務。

但建築物結構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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