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錯案與現行非常救濟制度之運作-以鄭性澤案為例 - 財團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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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本案自民國100年8月5日第一次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聲請再審開始,2次的再審聲請、2次的非常上訴請求均遭程序駁回,迄今司法單位從未進行任何實體內容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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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決確定後還有救濟的管道嗎? 問:我有一位朋友因為違反證券交易法被法院判刑,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被駁回確定,檢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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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等規定提起救濟程序,案件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裁定駁回後,義務人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以上訴不合法,裁定駁回義務人之上訴,則本案行政處分確定時點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