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處務規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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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第2 條. 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列印時間:110/07/3004:18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加入資料夾: 儲存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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