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讀判決- <不得上訴第三審的例外?>... |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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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本件黃OO所犯傷害罪原不得上訴第三審。

但因為第一審判決她無罪,本院改判有罪,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5 項:「經判定犯罪者,有權 ... 跳到此頁面的區塊無障礙環境說明按alt+/可開啟這個功能表Facebook電子郵件或電話密碼忘記帳號?註冊你暫時遭到封鎖你暫時遭到封鎖看來你過度使用了這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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