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資訊】11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藥師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報名時間: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起至110年11月4日(星期四)止 ... 欲報名一階國考且需要修畢藥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成績及格證明書的同學,請附上歷年成績單並寫信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最新消息 【考試資訊】11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 報名網址: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1020 報名時間: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起至110年11月4日(星期四)止     ☆☆    應考資格↓↓↓☆☆: 第一階段考試: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藥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中華民國101年6月5日藥師法修正施行前,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學校藥學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藥學系在學學生:   修畢藥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成績及格,領有學校證明文件者(☆☆修畢藥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係指修畢藥理學、藥物化學、藥物分析、生藥學(含中藥學)、藥劑學、生物藥劑學等學科☆☆)。

第二階段考試 中華民國國民經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及格,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第二階段考試。

6年內第二階段考試未及格者,應重新應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藥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並經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及格者。

二、中華民國101年6月5日藥師法修正施行前,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學校藥學科畢業,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並經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及格者。

6年內第二階段考試未及格者,應重新應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

(藥師法於101年6月27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爰第二款計算日期為101年6月29日前)   以上資料係作為報名之參考,最終仍須經考選部應考資格審查通過為準。

  ✽欲報名一階國考且需要修畢藥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成績及格證明書的同學,請附上歷年成績單並寫信至[email protected]或打電話至藥學系辦公室進行連絡,謝謝各位同學的協助✽ 11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公告系網.pdf 2-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pdf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