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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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雇主不得以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之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之事由。

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加入資料夾: 儲存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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