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鐵飯碗怠惰公務員可送公懲會免職-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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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公務員並非鐵飯碗,對擺爛、消極怠惰的公務員,法律上仍是有退場機制,律師洪銘憲認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主管機關若遇到 ...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Chrome、Firefox或MicrosoftEdge的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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