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便民服務-訴訟須知-刑事-刑事上訴第二審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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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人或被害人對第一審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

檢察官為被告利益,亦得上訴。

自訴案件,檢察官得獨立上訴。

宣告死刑之案件,不待被告上訴, ... 搜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訴訟須知 司法院訴訟須知 民事 刑事 一般業務 ::: 首頁 便民服務 訴訟須知 刑事 刑事上訴第二審注意事項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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