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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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編章節條文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法規類別: 行政>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目 附檔: 第十章電氣危害之防止 第二節停電作業 雇主對於電路開路後從事該電路、該電路支持物、或接近該電路工作物之敷設、建造、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時,應於確認電路開路後,就該電路採取下列設施:一、開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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