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清算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現在位置:
編章節條文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法規類別:
司法>院本部>民事目
第三章清算
第一節清算之聲請及開始
債務人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或許可和解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清算;債權人縱為一人,債務人亦得為聲請。
債務人聲請清算時,應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
前項債權人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