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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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處於昏迷狀態,無法行使告訴權,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經承辦檢察官指定代行告訴人提出告訴後, 倘告訴人嗣後 ... 現在位置: 法律問題 法律問題 發文字號: 座談日期: 民國86年00月00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 要  旨: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處於昏迷狀態,無法行使告訴權,依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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