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平原之【林後、加走溪風雲】-15第十五章三百年來的閩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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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三百年來的閩客械鬥草雞長耳亂經年,飼鴨狂徒更可憐; ... 等到乾隆51 年(1787)爆發林爽文、莊大田豎旗舉兵造反事件,六堆再度助軍平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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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24Tue201813:53
屏東平原之【林後、加走溪風雲】-15第十五章三百年來的閩客械鬥
第十五章三百年來的閩客械鬥
草雞長耳亂經年,飼鴨狂徒更可憐;
君看紛紛群蟻斗,槐安一郡已騷然!
同是萍浮傍海濱,此疆彼界辨何真!
誰云百世仇當復,賣餅公羊始誤人![1]
「客庄社會有一種特殊的半軍事化民兵組織,稱為「六堆」。
康熙60年(1721)以朱一貴、杜君英等閩籍漳州和粵籍潮洲人為主的移民,招眾豎旗殺官,造成臺南府城和屏東近鄰村庄的暴亂。
在反亂過程中,客家庄民一方面組織六大營隊的民團,協助官方打擊反亂,爭取地方官員的認同;另一方面則爭取正統名份,高舉大清皇帝聖旨牌,象徵客民是效忠的義民,有別於倡亂的「不義」閩、潮人等。
在官軍、義民歷經14個月的平亂和綏靖之後,閩、客族群也逐漸因武裝衝突而分成兩個抗爭的族類;舊有的村庄也歷經併庄重組,變成鮮明的閩、客分居現象。
雍正10年(1732)爆發吳福生事件,六堆照例推派壯丁一萬餘人助軍平亂。
亂平之後,前後任閩浙總督郝玉麟和德沛都向朝廷奏請敘功,獎勵客庄義民。
等到乾隆51年(1787)爆發林爽文、莊大田豎旗舉兵造反事件,六堆再度助軍平亂有功,正式取得「義民」身份。
此後,在道光12年(1832)李受事件、咸豐3年(1853)林恭反亂事件,乃至同治元年戴潮春事件等閩、粵分類械鬥案件中,客庄頻繁出堆,派遣數千至1萬3千多名堆壯參與戰鬥。
」[2]
一.閩客械鬥起源於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之亂
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朱一貴革命,演變成歷經二三百年來的閩客紛爭,一開始閩、客合作革命,而後兄弟鬩墙,最後分道揚鑣,閩、客屢相併殺。
客莊,肆毒閩人。
而泉、漳又糾黨數千,圖併客莊。
客反而舉大清義旗,變為義民。
(朱一貴事件起因於當時代理鳳山知縣的台灣知府王珍的兒子貪贓枉法、勒索百姓,激起民眾的不滿,於是朱一貴便趁機打著「反清復明」的旗號起事,不到一個禮拜,台灣南北響應的部眾即多達二萬多人。
朱一貴最後攻陷府城,自稱為「中興王」,建立年號為「永和」,並大封部下為王。
後來因河洛籍與客家籍的部眾內鬨,加上清廷從中國大陸調來十萬多援軍,台灣島內又有客家籍之義民相助,所以起事大約二個半月左右,即遭平定。
)以下引用(清)謝金鑾、鄭兼才合纂之《續修臺灣縣志》,有關朱一貴之亂當時平亂之情形:
(康熙)六十年(辛丑)夏四月己酉,南路賊翁飛虎等倡亂,丁巳敗官軍,進逼府治。
五月辛酉朔總兵歐陽凱、水師副將許雲、遊擊游崇功等戰歿,府治陷。
甲子,賊推朱一貴為首,據府僭號。
庚午,總督覺羅滿保,自福州馳駐廈門,檄水師提督施世驃進剿,以南澳總兵藍廷珍統偏師佐之。
六月辛丑,官兵集澎湖,丙午入鹿耳門,遂復安平鎮。
壬子,復府治。
賊眾逃散,閏月丁卯,獲一貴、飛虎等,械送京師,磔之。
餘黨各正法。
上年有高永壽者,首報傀儡山後朱一貴聚眾謀逆,鞫之無實,枷示逐水。
是冬,天寒地震,民多失業,錢糧追呼逼迫,郡邑謠言肆起。
本年二月二十二日,總督覺羅滿保摺奏,知府王珍居官辦事,任性不妥,請旨以汀州府知府高鐸調補。
未至。
三月間,南路匪類吳外、翁飛虎等十六人,在檳榔林唱戲拜把,粵匪杜君英、陳福壽主之,詭稱一貴在其家,遠近喧傳,盟黨響應。
王珍攝鳳山縣篆,遣其次男同役往緝,混將鋸板採捕之人需索株連,各予重杖。
吳外以他事被勾,逃入羅漢門內山。
飛虎方負債,為勢家所迫,乘機鼓煽,糾夥八十餘人,四月十九日,捏一貴名,豎旗岡山,搶汛塘軍器。
旁午入莊派飯,遇南路營把總帶兵遊巡,大呼遂之。
兵盡遁。
報至府,總鎮歐陽凱,遣右營遊擊周應龍帶兵四百名,於二十一日往捕。
時承平日久,臺兵多募市井亡賴,內地抽撥者,半系換名頂替;倉皇調集,股栗不前。
是夜風雨,將旗吹折。
又調新港、目加溜灣、蕭壟、麻豆四社土番挑運軍裝,沿途縱令搶掠,劄二湳,殺良民四人;淫漢婦、燔民舍,復斃八人。
於是各里社紛紛會立偽旗。
官軍頓楠仔坑,數日霪雨,多怨咨。
邑治新港番眾入府,沿街劫奪,縣官跟役逃散,不能禁,陰聽百姓毆殺之。
二十五日,岡山賊遁過淡水溪。
二十六日,官軍進屯赤山。
杜君英糾粵眾二千,與岡山賊合,遂掠新園搗陴頭。
二十七日,與官軍戰於赤山。
南路營把總林富、鎮標右營領旗王奇生、革職把總江先達等為前隊,俱陷歿。
應龍乘堅輿,督兵發砲,賊伏地無一傷者,驟薄官軍,莫能抵敵;又困泥濘,遂殲焉。
南路盡陷,守將苗景龍奔匿萬丹港漁廬,賊執殺之。
守備馬定國自刎死。
應龍夜奔五十里,四鼓抵帥府。
是日遊擊劉得紫率兵往助,遇敗遽還。
二十八日,總鎮歐陽凱出駐春牛埔,文武各官,紛紛搬眷登舟。
王珍欲為死守計,同知王禮入告曰:道憲已登舟矣。
於是亦促裝,相與登舟。
鎮軍乏食,民有擔糜往餉者。
晦日賊抵府,鎮軍與戰,水師副將許雲自安平率其子方度、家丁吳國珍、千總趙奇奉、林文煌、把總李茂吉等入援,斬賊頗多。
賊退卻。
遊擊游崇功自笨港奉調至,與雲同駐南教場拒賊。
五月朔黎明,府治內應,焚府庫,賊眾蜂起蝟集,凱、雲、崇功俱戰死。
諸偏裨或死或執,事詳列傳中。
餘或遇賊而遁,或因敗而匿,凡三十餘員不具錄。
是日北路亦陷,守將羅萬倉死之;其妾蔣氏自縊以殉。
惟淡水營都司陳策以阻遠孤軍自保。
應龍逃回泉州。
臺協中營把總李碩,赤山被傷,奔府,復奔舟;道標守備王國祥在鎮軍前,賊衝之,奔道舟;千總許自重在南教場,戰敗走入萬守備舟;水師中營遊擊張彥賢、守備凌進、左營守備萬奏平、右營遊擊王鼎、守備楊進、千總朱明,各駕哨船,見賊陷府,揚帆去。
中營千總劉清帶兵三十名伏路;鯤身右備把總鄭耀自打鼓港調回,協同伏路;見彥賢等去,相率隨之。
左營把總陳福、右營把總尹成,皆血疾,家丁扶入舟,跟〈舟宗〉以逃。
中營把總牛龍,分防蚊港奉調,初二日船抵鹿耳門,見府已陷,遂赴澎湖。
左營把總陳奇通,從笨港奉調,帶兵船二只,初三日到鹿耳門,亦收歸澎湖。
臺廈道副使梁文煊、知府攝鳳山縣事王珍、同知王禮、知縣吳觀域、縣丞馮迪、典史王定國、諸羅縣知縣朱夔、典史張青遠,各挾印信,於初二、初三等日,齊抵澎湖。
郡邑商民避難絡繹,海上風恬浪靜,輕〈舟勺〉小艇,飛渡重洋,臺航斷絕。
飛虎等議據府,難於統攝。
有朱祖者,長泰人,無眷屬,飼鴨鳳山之大武汀,鴨甚蕃,賊夥往來咸款焉。
乃以祖冒為一貴。
初四日,自鳳山逆居道署,越日詭言,洲仔尾海中浮出玉帶七星旗,鼓吹往迎,以為造逆之符,僭號永和。
蓋慮賊黨之相併也。
十一日,祭天謁聖,歲貢林中桂等為之贊禮。
各穿戴戲場衣帽,騎牛或以紅綠色綢布裹頭,棹帷被體,多跣足,不嫻拜跪。
是日遠近孩童數百,聚觀喧笑,忘乎其為賊也。
然行令頗嚴,掠民財物者,聞輒殺之;或民自撲殺,賊黨莫敢護。
有粵賊先年聘女府治,女嫌其貌寢不許,及是乃夜持刀挾淫之。
其母以告,一貴令捕殺於水仔尾。
粵黨以入府無所獲,且亂自粵莊始;而一貴非粵產,因有異謀。
飛虎等大殺之赤崁樓下,血盈渠。
杜君英乃遁往北路,嘯眾割據,狀殺閩人。
南路粵民賴君奏等,亦糾粵莊豎旗,賊黨遂成水火。
總督覺羅滿保聞變,一面具摺奏聞,一面飛調南澳鎮總兵藍廷珍暨銅山營、閩安協中營,鎮閩將軍標右營、興化右營、督標左營、撫標中營、各遊擊,陸路提標中營、右營守備、後營進擊、福寧右營、漳州左營、汀州左營各遊擊,雲霄營、興化左營,泉州、漳浦、閩安各守備,管領陸路官兵,從水路齊赴廈門聽令;不使沿途騷擾。
初十日,輕騎減從,由省起程。
十一日,水師提督施世驃親統本標遊擊,帶兵登舟出海。
十四日,總督兼程抵廈,慰安居民;僱募船隻,招納鄉勇,調遣將士。
將梁文煊、王珍、王禮摘印看守。
王珍於看守後病故,繫其子跟究錢糧倉庫著落。
其文職吳觀域等五員,武職周應龍、張彥賢等十六員,俱押赴軍前,衝鋒效力。
十六日提督舟抵澎湖,金門鎮右營遊擊兵船同到。
提督在澎,操練軍士,捐僱小艇,為攏岸之用。
臺灣霪雨連月,賊人坐困,總督密募商船入臺偵探,多載魚鯗。
賊喜得鯗,酬以米粟。
又令漁舟托言遭風漂泊,使壯士附船,用竹筒貯告示蠟封之,繫腰間。
至港,輒從海底潛行登岸,入府遍掛諭村莊市鎮,有建大清旗號者,即為順民。
諸邑人等有寫大清二字貼縫衣帽者,即免誅戮。
由是各里社紛紛遵辦,以候王師。
六月初九至十一日,各路官兵集澎湖,凡萬七千人,將領十餘員,船六百餘艘。
十三日提督統大軍放洋,總督在廈時傳令諸將,從笨港、打鼓港、鹿耳八門三道進攻,以分賊勢,仍各授錦囊,約澎湖放洋後啟視;則令齊攻鹿耳。
十六日黎明,王師蔽海而至,壯士洪就、王速跳海,尋港插標。
澎協右營守備林亮、臺協左營千總董方,催船入港。
潮水驟漲八尺,諸船盤礁並進,巨砲轟天。
守口賊目鄭廷瑞等奔回府治。
午刻抵安平鎮,居民持香跪接,壺漿歡迎,遂登城。
艨艟泊臺江,賊從海岸發巨砲,炸而自傷。
十七日,提督樓船進安平港。
巳刻,賊千餘人涉喜樹仔至四鯤身,將犯安平;官軍發砲,賊仍故智,輒伏沙中。
砲彈入沙,屍首飛越,亟遁歸。
十九日辰刻,負載車輪,直犯鎮城,男婦齊出堵禦,官軍奮勇殺賊百餘,復遁歸。
自五月中,賊黨既分,閩、粵屢相併殺。
閩恆散處,粵悉萃居,勢常不敵。
南路賴君奏等所糾大莊十三,小莊六十四,並稱客莊,肆毒閩人。
而永定、武平、上杭各縣之人,復與粵合。
諸泉、漳人多舉家被殺被辱者。
六月十三日,漳、泉糾黨數千,陸續分渡淡水,抵新園、小赤山、萬丹、濫濫莊等處,圖併客莊。
王師已入安平,不之知也;連日互斗,各有勝負。
十九日,客莊齊豎大清旗,漳、泉賊黨不鬥自潰,疊遭截殺,群奔至淡水溪。
溪闊水深,溺死無算,積屍填港,後至者踐屍以渡。
生還者數百人。
府治之賊,猶連日列陣海岸,南至鹽埕,北至洲仔尾,凡十餘里,如堵如林。
二十一日,總鎮藍廷珍、守備林亮等,分兵從圓港、西港仔登岸,暗渡竿藔,遇賊於蘇厝甲,敗之。
二十二日,復敗之於木柵仔、蔦松溪。
是日水師前營守備林秀等,由七鯤身、瀨口入,進擊朱文、謝希賢等由塗墼埕、新街尾入。
賊徒奔潰。
已刻,各路官軍並會府治。
二十三日,提標行視郡中,宣布威惠。
提督駐北教場,總鎮駐萬壽亭。
二十七日,遣林秀等往北路剿捕。
二十八日,遇賊大目降莊,截殺之。
一貴等走灣里溪,夜遁下加冬,絕食,復遁月眉潭,賊徒尚數百。
閏月初二日,再遣遊擊朱文略北路。
先是提督自澎遣遊擊張駥帶兵五百名,總督自廈、巡撫自省,共調兵千三百名,前往接應。
北路淡水營之兵下府夾攻。
於是都司陳策兼程而下,未至,府治已克。
隨飭朱文等相機剿撫。
初七日奉到六月初三日上諭臺灣眾民:『據督臣滿保等所奏,臺灣百姓似有變動。
滿保於五月初十日領兵起程。
朕思爾等俱系內地之民,非賊寇之比,或為饑寒所迫,或為不肖官員克剝,遂致一、二匪類倡誘眾人殺害,情知罪不能免,乃妄行強拒。
其實與眾何涉。
今若遽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諭總督滿保,令其暫停進兵。
爾等若即就撫,自諒原爾罪。
若執迷不悟,則遣大兵圍剿,俱成灰燼矣。
臺灣只一海島,四面貨物俱不能到;本地所產不敷所用,祗賴閩省錢糧養生。
前海賊佔據六十餘年,猶且剿服不遺餘孽。
今匪類數人,又何能為?諭旨到時,即將困迫情由訴明,改惡歸正,仍皆朕之赤子。
朕知此事非爾等本願,必有不得已苦情。
與其坐以待斃,不如苟且偷生,因而肆行擄掠。
原其致此之罪,俱由不肖官員。
爾等系朕歷年豢養良民,朕不忍剿除,故暫停進兵。
若總督、提督、總兵官統領大兵前往圍剿,爾等安能支持。
此旨一到,諒必就撫,不得執迷不悟,妄自取死。
特諭欽此』!遵即於初八日,遣官招撫,而一貴、飛虎等為官軍所迫,竄入諸羅縣溝尾莊民楊旭家。
旭與弟雄謀擒獻,醉之以酒,詭集六莊鄉壯為防護,密約義民王仁和、楊石秀,中夜盡縛之。
是早交帶兵官林秀,獻俘軍門。
吳外等亦漸次擒獲。
杜君英等就撫,俱械送京師。
九月,餘夥黃輝、卓敬等,復糾眾屯小岡山。
十二月又有莿瓜成、蘇清等豎旗為孽。
總鎮藍廷珍隨時捕獲,俱斬之。
明年二月二十二日奉旨,朱一貴、翁飛虎、王玉全、張阿山、吳外、李勇、陳印,凌遲處死。
杜君英、陳福壽,既自行就撫,改為即處斬。
其激變陣逃、失陷地方各文武員弁,分別治罪。
南路豎大清旗之李直三、侯觀德等,從優議敘。
給臺地守土義民劄付一百一十五張,引兵殺賊義民劄付三十六張,擒賊義民劄付二十三張。
雍正元年論功授賞,奉旨:總督滿保著兼兵部尚書銜,提督施世驃著給與世襲頭等阿達哈哈番,總兵藍廷珍著給與世襲三等阿達哈哈番,陣亡副將許雲著與拜他拉布勒哈番,參將羅萬倉、遊擊游崇功著給與沲沙拉哈番,歐陽凱著追贈太子少保。
其餘身故副將、遊擊、守備、千總、把總,均准蔭一子監生。
陣亡官兵,各賞賚有差。
當年六月十三日,閩客在萬丹濫庄各處爭鬥,六月十九日,客庄忽豎立大清旗幟成為義民軍,三面夾擊閩軍,閩軍潰敗,逃至下淡水溪畔,欲強行渡溪,水深溺死無數,亦被客軍截殺,朱一貴閩軍,因而死傷累累,屍體盈溪,生還者不多。
朱一貴潰敗後,清廷褒獎六堆義民軍,並築忠義亭以紀念義舉。
[3]
二.持續於吳福生之亂、林爽文之亂,且因六堆義民眾多,良莠不齊,作惡多端
往後六堆義民軍,於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吳福生之亂[4],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林爽文之亂[5],嘉慶五年蔡牽之亂,六堆義民軍皆有出堆,固守地方安寧,協助清廷平亂有功,然自清廷中葉以降,因義民眾多,良莠不齊,有的假借清政頒贈官符,而作惡多端,奸良莫辨,平日習拳好勇,喜愛格鬥,倚侍護符,以武斷於鄉里,而庇惡掩非。
·乾隆三十三年提督福建水師總兵官吳必達摺 奏萬丹、崁頂、水底寮閩粵械鬥
提督福建水師總兵官奴才吳必達跪奏為奏明事:竊逆匪黃教未獲,正在設法分布官兵堵截搜捕,又有南路閩粵莊民挾仇互相焚殺之事,奴才業於十一月二十八日繕摺由驛奏明聖鑒。
茲續調水師官兵陸續已到臺灣。
奴才現就臺灣、鳳山兩縣交界及諸羅、彰化各縣屬總路要口分布堵截,並遣派官兵,酌配現募之土著鄉勇,引路入山,一面偵探賊匪蹤跡,一面跟尋追捕。
統計此案賊匪,先後拿獲共九十餘名。
早晚添調陸路官兵到齊,將一切山路各口再行密截,大加搜捕,務期逆匪首從盡行剿滅,以盡根株(硃批:好)。
至閩粵莊民互相焚殺之事,奴才現准在南路截捕賊匪,就近彈壓查辦之總兵王巍札稱,傳到粵人首事萬丹鄉老人等嚴諭傾服,並取具二比甘結在案,現又前往崁頂查辦等語。
又據知府鄒應元稟稱,會同遊擊陳玉書前往查辦,閩粵之人尚在相持,或見官至則止,官去仍生釁端,或見官勸諭,則引過於不肖子弟,窺其意未肯遽息。
現在勸諭,務使二比解散等語。
又據署遊擊劉宗憲稟稱,探有閩粵莊民械鬥之事,即傳閩粵鄉老人等,指陳利害,甚得降心相從,約令齊到,面相會釋前怨。
忽有南勢一帶閩人黨眾焚搶粵人莊社,各有損傷。
察看二比搆怨已深,惟有竭力安頓,以期止息等語。
又據知縣方輔悟稟稱,隨同臺灣鎮辦理水底寮閩民與港東粵民面立合同和好,現在水底寮老民於初四日隨同至崁頂,等候粵民首事到齊,安撫妥協,再赴山豬毛一路安撫。
所有被焚房屋間數,傷斃人口,俯俟確實查明另稟等語。
奴才查南路一帶,自羅漢門起,至水底寮止,相去一百餘里,閩粵村莊聯絡莊民數萬,擁眾互斗,一時勸諭不能遍及,是以未得盡行平息。
除再移行文武,極力嚴諭勸止,務令相安外,謹將現在截捕賊匪並勸諭閩粵莊民各情形,繕摺由六百里驛遞奏明,伏乞皇上睿鑒,訓示遵行。
謹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
硃批:已有旨了。
[6]
·乾隆三十三年福建巡撫鄂寧摺 奏粵人藉捕賊名色焚搶閩人,閩人又會眾報復
福建巡撫革職留任臣鄂寧謹奏為奏報臺灣賊匪現在情形事:臣自十一月三十日奏報臺地賊匪情形之後,將及十日,未接該處文武稟報,業於十二月初九日附摺奏明。
即於初九日戌刻接到水師提臣吳必達來札,據稱十一月十八日聞鳳山縣鳳彈馬鞍山地方有豎旗招夥之事。
十九日又聞北路水沙連賊匪甚多,各處俱請添兵剿捕。
及至領兵前往,賊已逃遁,遍搜無蹤。
首逆黃教蹤跡,先聞逃往南頭、枋寮等處,後又訪聞逃入諸羅內山,終無定所。
二十四日晚,又聞南路水底寮有賊匪搶莊焚殺,又聞系莊民挾仇焚殺,飛札臺灣鎮及知府確探實情,星往撲捕。
二十五日,即有漳泉莊民遞呈三十六紙,皆指名具控粵人客莊管事藉義民名色,率眾焚搶之事,已發道查辦。
閩粵各莊,素有仇隙。
現因該地有招募義民之事,粵人藉捕賊名色焚搶閩人,閩人又會眾報復,彼此俱有殺傷。
南路閩粵莊民不下數萬,擁眾互殺,大有關係。
現已飛檄文武,極力前往諭止。
又聞二十四日夜,賊匪在大穆降燒燬民房三十餘間,殺傷二命。
又據守備鄒維熊稟,探得北路斗六門又聚匪數百欲攻斗六門。
俱分派將備前往確探剿捕各等語。
此提臣札內所言之賊匪情形也。
初十午刻,又接到臺灣道府稟,二十四日夜,賊匪焚殺大穆降民房之事,與提臣所言相同。
又詢之被害民人,因大穆降系黃教生長之地,彼處居民現有隨同員弁偵探剿捕者,此次焚殺,或即系黃教挾恨所為。
至鳳山縣南路,閩粵居民相錯,素有仇隙。
此番黃教謀逆,粵莊管事召募鄉民防守,稱為義民。
閩民因其加以不義之名,各懷積忿,互相搆釁。
十一月二十五日,閩民柯友方分赴水師提臣暨道衙門控告,現已派委文武馳赴安撫,並確查嚴究各等語。
此道府所稟之情形也。
臣查賊匪黃教竄伏情形,忽離忽合,倏南倏北,聚散蹤跡無定。
賊匪固極狡黠,官兵亦未得其要領,是以賊匪至今久稽顯戮。
余文儀趕臺時,臣與之反覆討論,到彼當與提臣熟籌,務先探明首匪蹤跡確在何處,就山川形勢相機設伏,截其去路,鼓勵將士,可以一鼓成擒,萬勿致師老轉生懈弛。
臣又屢次札囑提臣,申明軍令,振作士氣,匪夥無令一名漏網,平民無令稍有驚疑。
至賊匪光景,看來必不止黃教一起,是以忽在南路焚殺,北路又傳言擾害。
臣亦面囑余文儀,到臺須首查賊匪實有幾處,務得其根柢巢穴,方能得辦理之法,既獲其首,餘黨始能解散就擒。
至南路閩粵莊民,平日原互有嫌隙。
向來臺地遇有奸匪發覺時,粵民各自立義民名色,保守村莊。
今次閩民因而挾嫌,彼此擒殺。
此事惟當嚴切曉諭開導,各使解散,自相保守。
果系挾嫌乘機焚殺者,嚴拿各置於法。
臣已飛飭余文儀確查妥辦,勿致互相殘殺,釀成事端。
再水師提臣自行帶往官兵一千二百餘員名,久已到臺。
其初次調赴北路之水師官兵七百二十餘員名,配坐淡水艍船十隻,於十一月十四日至十六日,九船俱已到臺,惟海壇鎮標兵船一隻在洋遭風折桅,至今尚無信息。
又續調之水師官兵一千三百餘員名,亦於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八日先後全數抵臺。
其第三次調往之陸路官兵一千名,已於十二月初四、初五兩日開行赴臺訖。
現因臺郡將領內熟悉幹練者甚少,提臣吳必達囑臣將曾任臺灣南路營參將今陞福州協副將戴廷棟調往協辦剿捕。
臣即日飛檄,飭令酌帶強幹弁兵,星馳至廈門,配船速往,聽候調遣。
臣仍札知提臣吳必達,諄諭臬司余文儀,將應行查辦籌畫之處詳慎妥辦,速迅馳報。
臣於初九日晚已接提臣吳必達文札,至初十日午刻奏摺始遞到廈門,今一併由驛站六百里馳奏,合併陳明,伏祈皇上聖鑒訓示。
謹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初十日。
硃批:即有旨諭。
[7]
三.新仇舊恨,相互做”法”,破壞地理
道光四年,許尚萬丹鄉民,是一個賣檳榔為業的人,平日廣結善緣,因而平日一些有路無厝的羅漢腳,都聚集在許尚家,盜匪之徒亦躲藏其宅,結果鄉保告發,因許尚怕官兵逮捕,而於十月十一日集議在下淡水起事,許逆事件卻成為粵匪攻掠,焚搶屠莊之機,毀閩莊屠巨埠,首先阿猴,次及萬丹繼而東港,閩人競渡而逃,荒村度命未知何日能歸,家破親亡,而憂鬱內傷或風餐宿露,死者甚多。
道光十二年,客庄粤匪李受等,亦假義民之名,攻毀閩庄,常輒借口,教眾冒充義民,不問奸良,肆行焚搶。
鳳山縣采訪冊中剿平許逆紀事(並序)本邑歲貢鄭蘭:”聞粵匪李受等藉義民名目,自立營頭,署中軍府;亟馳書諄諄勸誡,切不可攻毀閩莊。
李受不聽,蹂躪甚於許逆。
後閩人以粵得府札,益橫,疑主事為之勾通。
僉呈大憲,語率牽連。
迨平,觀察南下,於該莊起出主事手書,始白其冤,且緣此敘功。
此以下皆敘粵匪攻掠焚搶屠莊之事也)。
虎視既眈,狼蜂益焰。
方其毀閩莊、屠巨埠也,首先阿侯矣,次及萬丹;繼而東港矣,終及港里(即阿里港四處,下淡水、大埔頭附近莊民搬入,財寶充積,粵匪垂涎已久)。
福人(粵稱閩人曰福老,謂福建人也)競渡而逃西(下淡水在縣境之東,逃西者,謂西渡淡水溪來歸縣治也),客子循溪而逐北(客子指粵人,以其籍隸廣東,與我閩有主客之分也)。
市野横尸,莫认谁家之子;荒村度命,未知何日能归。
厉不知深,浅奚暇揭(淡水溪寬五里許,渡處只一竹筏,僅載十餘人,勢迫徒涉,深淺不一,不暇循故道,多陷入淖泥中。
厲:表示後面追兵兇猛;暇:空閒;揭:使隱瞞的事物顯露;淺奚暇揭:哪有閒暇時間去找較淺的地方行走?);繃忘遺子(婦人忙急,致孩上背繈鬆,兒墜,稍定,反手一槭,方悟遺失),佩解匪夫(忙時有婦人解包袱與夫,誤落他手)。
蓮襪沒泥,最苦淩波步步(女人行淤泥中,辛苦萬狀);麻衣被體,剛逢雨雪霏霏(是冬嚴寒,下雨如雪,逃難貧民有以麻布袋為衣者)。
半綻尚含,蜂遭亂釆(難女有被賊強汙者);一枝聊借,雉自為媒(投宿家有男,即以女妻之,不索聘,不用媒。
雉:比喻自己為野雞般。
)。
保抱攜持,珠忍擲於掌上(日食難度,愛女隨便賣人)。
緘縢扃鍵,篋即胠於懷中。
躲粵鋒,仍遭賊手(賊匪伏鬼仔埔、墓庵、龍眼宅一帶,截搶避粵難民。
緘:捆東西的繩索;縢:纏束;扃(ㄐㄩㄥˉ)鍵:鎖鑰;胠(ㄑㄩˉ)腋下)。
當瑣尾,複病膏肓(家破親亡,憂鬱內傷,風餐露宿,死者甚多。
瑣尾:謂顛沛流離,處境艱難)。
冤上加冤,慘中更慘。
天好生兮,瞀重輪而厭視(粵每攻莊,天昏地黑);階為厲也,磔寸肉以難償。
七十二莊最毒痡,孽由蘇講自作(莊眾搬入阿里港,設守甚嚴,蘇講屢出挑釁,十一月初十日卯刻,粵匪率生番乘夜分道而來,伏眾萬餘,從永春宅間道入,直擣其中堅。
時方早飯,倉皇莫措,各思逃脫,任其荼毒)。
五百餘村無〈日焦〉類,罪歸李受一人(李受,藉義民李直之名目,主幟中軍。
凡諸粵匪攻莊毀社,悉聽號令。
逆首許成,遜其威風)。
[8]
道光十二年,粵匪李受等假義民名目,攻毀閩莊,被閩紳林長青等呈控,蒙制憲程批:查粵莊匪徒因逆犯許成偽示內有「滅粵」字樣,輒敢藉口教眾冒充義民,不問奸良,肆行焚搶,情堪憫惻,本部堂已密飭拿正犯數名。
現復會商陸路提督馬,帶兵前往督飭該道、府實力搜拿,務期有犯必獲,痛加懲辦,以快人心。
至據為首之李受、曾偉中、賴連淑等均先後獲到,發府審辦,並委員馳赴確查被焚搶房屋、破難戶口,給銀撫卹,俾得乘時耕作。
爾等即速回本莊聽候委員查辦,各自約束子弟,各安本分,務乃生業,不得效尤粵莊遷怒報復,自貽伊戚。
各宜凜遵。
[9]
其中「荒村度命,未知何日能归」、「厉不知深,浅奚暇揭」、「绷忘遗子」、「佩解匪夫」、「莲袜没泥,最苦凌波步步」、「麻衣被体,刚逢雨雪霏霏」、「半绽尚含,蜂遭乱釆」、「一枝聊借,雉自为媒」、「保抱携持,珠忍掷于掌上」、「缄縢扃键,箧即胠于怀中。
躲粤锋,仍遭贼手」、「当琐尾,复病膏肓」、「冤上加冤,惨中更惨」描寫當時之情況,可謂入木三分。
高雄師範大學客家文化所吳中杰教授所著”堆外粤人-六堆周圍地區清代廣東移民屬性初探”中引述《道光朝軍機檔》及《總兵武攀鳳、台灣道熊一本奏臺郡南路鳳山縣閩潮民人挾嫌互相焚搶殺人、督帶大兵彈壓止息,先後孥獲首要各犯嚴審律辦地方臻安靖摺》有關加走閩客械鬥論述如下:”
1.荖藤林與萬巒庄
道光26年(1846)二月間的分類衝突,是起源於荖藤林與萬巒庄的竊牛事件,客民與閩、潮移民的衝突日益擴大,造成鄰近閩、潮人與粤人聚落間相互焚搶鬥殺,隨後才在台灣總兵武攀鳳的坐鎮下出兵平亂。
2.佳佐庄與四溝水庄
前述萬巒等庄發生械鬥後,台灣總兵武攀鳳親督兵勇前往鎮壓,並飭令把總鄭大口,效用陳口魁及屯弁劉安邦等,帶領屯丁兵勇趕赴荖藤林,押放遭陳阿畝等人擄禁的粤籍男婦。
於此之前,四溝水等庄粤人,聞知鄰近加走庄閩、潮人幫同荖藤林庄,與萬巒等庄客民互鬥,遂自行糾眾往攻洩憤。
效用陳口魁帶屯番赴荖藤林押放遭擄的粤籍男婦,途經加走庄時,該庄閩人口鉗,誤以為係粤人攻庄,乃在竹林內點放竹銃,誤將效用陳口魁擊斃。
這場起因於竊牛細故所引發之閩客械鬥一發不可收拾,如野火般自萬巒荖藤林庄擴散至鄰近閩村庄。
清廷見其關係日益緊張,乃由台灣總兵武攀鳳親督兵勇前往鎮壓,當時下淡水各閩粤庄,在得知情形後紛紛止息逃竄,也在官兵搜拿下,捉拿到陳阿畝等人。
”[10]
咸豐三年,閩、粵公呈,蒙邑侯鄭批:逆匪戕官陷邑,該粵人如果志切同仇,自宜首援陂城,次擒逆賊,稟解懲辦,庶幾不愧義舉,乃竟懷挾私嫌,擅攻閩莊,焚搶擄殺,不分良莠,村社悉成焦土,財物被掠一空,難民無家可歸,流離失所,因而被水衝斃、逃難死亡者,不可勝計。
居心殘忍,莫此為甚!嗣因本縣會營督帶兵勇順途剿辦逆匪,克復陂城,並以閩莊難民因粵堆未撤,不敢歸莊,當蒙道、府憲諭飭撤堆,並經本縣會營節次出示,諭令遵照各安生業,毋許擅出滋事,不啻三令五申。
該總理等利令智昏,置若罔聞,甚至糾集匪徒,復出攻搶,連殺斃命。
現據閩莊紛紛呈控,殆無虛日。
此次該粵人因向嘉早等莊索取前次詐贓不遂,互相鬥殺,本縣已有所聞。
該總理等猶敢飾詞混稟,希圖抵塞,似此抗違憲諭,荼毒良民,實屬目無法紀,俟即會營帶隊親臨查拿究辦。
該總理所設各堆,克日盡行撤退,如再玩抗滋端,定請大兵剿捕,並惟該總理等是問。
懍之,勉之。
又
咸豐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湯得陞稟臬道憲徐公云:為稟請察奪事,竊卑職奉憲臺飭委統帶大隊弁兵,協同安平水師中營,前往鳳屬數次與賊打仗,連擒股首五六十名、匪夥七十餘名,經准曾參將會同鄭署縣分別陵遲斬決,恭請王命正法,其餘大股首林恭等十餘名,擬另行解縣勘辦。
但四處雖因克復平靜,奈粵人尚四處伏殺閩人。
卑職於此本月二十二、三兩日,會同陳署押司國忠、祝護都司延齡分頭彈壓,諭令撤退粵營。
該粵人不惟屢次不遵,尚且逆言欲俟紅頂大憲到地,方肯罷息。
卑職等見其所行,情同叛惡,即督同兵勇極力向前押退,該粵人膽敢擅將穿山龍九節連環(此即粵莊大砲,名說見「兵事」下部「請追粵砲議」)施放。
卑職等一時未敢輕舉,暫將隊伍撤回陂城。
肅稟,伏乞憲臺察奪。
以上三則,系道光十二年及咸豐三年兩次粵莊義民攻掠閩莊之案。
緣此次釆訪,每詢及粵莊義民,無不切齒痛罵,謂其名為義民,而實則甚於賊。
由是觀之,粵莊義民殊無足紀;無怪其莫肯為之查報也。
[11]
咸豐三年,內埔旗丁年少氣盛者數十名,借口林萬掌之亂,密議先擊萬丹、下蚶以通達救縣之路,遂不報六堆中軍而私自出堆,是役客軍全軍既挫,獨內埔鍾潮江挽其盾,擒閩軍首,星夜獨回。
一日客庄義軍再度襲擊萬丹,萬丹閩人把近客庄三條溝渠,挖埤堤潰決,水勢沖瀉,白浪掀天,客軍遂被水阻而戰敗,鏖戰中,內埔鍾潮江族弟,被流彈傷足,不能起,鍾潮江不忍棄之,背負族弟泅水而回。
爾後萬丹村民為了防禦六堆客軍又到萬丹爭摒(搶劫),就在萬丹街頭角、中街角、街尾角、街後角、寶長厝角、澎湖厝角、頭前厝角,竹巷口角等八角頭四週(黃昌臨鄉長口述八角頭),建立了城門,以做為防禦的城池。
。
(洪廖宗、坤德葯房陳坤德中醫師等口述)
東城門位於萬丹橫街尾,近台線旁,小東門位於萬丹通往潮州路口,西城門位於鼎昌大樓附近,北城門則剛好在竹篙濫保全宮附近,南城門位於寶長厝信義教會附近。
(洪廖宗口述)
東邊城門做好後,影響竹田鄉頭崙地區的居民,住得不平安,遂請地理師來堪驗,發現萬丹的東邊城門剛好建在虎喉穴上,牽引萬泉寺敲撞暮鼓晨鐘時,攸揚的鐘聲,常造成客庄地區居民頭暈目眩,人丁折損,豬不吃,狗不吠。
地理師說要破解此虎喉穴的困厄,唯有利用茅山之術,在竹田鄉頭崙地區、鄰近隘寮溪畔,構築二支土箭才能破解它,安置土箭的地點,就在頭崙庄張萬三祖祠南邊五十公尺的附近,利用鄉村馬路彎曲如箭弦的地勢,構建二支土箭,欲作發射狀,其中一支是人造土堆的土矢,另一隻是利用地形之地勢,改裝成箭形土堆,兩支土箭各長五百尺,寬八尺、高一丈,目標對準萬丹東城門及小東門,用來破解虎穴的神威,進而可用來敗壞萬丹的地理風水。
結果萬丹橫街尾當時就有「九萬十三千」的富豪,家產漸漸敗光,住在橫街尾二十個名人富家,相繼出走,甚致也影響街頭地區男丁早逝,寡婦之家,哀怨之聲,處處可聞。
(民國二十年次下本縣徐永樂及洪廖宗口述)
後來頭崙地區安置的兩支土箭,也在民國五十年左右,因交通問題,一支土箭被鏟平,另一支安置在張萬三祖祠對面的土箭,尚留有土箭遺跡。
光緒年初,清政府地方治安亮起紅燈,客庄不肖村民,再度攻入萬丹爭摒,當時客軍直逼下蚶,閩人敗退,下蚶的董公廟,董公主神,被敗退的村民抬走,撤退至紅竹宅,董公廟主神起駕指示:擺設香案,董公神像放在神桌上,所有村民都需到香案後方躲起來,客庄亂民追到紅竹宅,一個個就被董公主神起駕的乩童,拿起宋江陣的斬馬刀刺死,這把斬馬刀,是下蚶先民自原鄉來萬丹開墾時訓練宋江陣的武器,自始就被郭姓宗親保管。
(下蚶郭開墾口述)。
客庄亂民被神勇的乩童刺死,剩下三位逃回客庄去了。
[12]
”萬巒與佳佐的對峙氣氛,清代以後仍看得出殘存事象。
日治時代,佳佐學童寧可到十幾公里外的潮州公學校,也不去四公里以內的萬巒公學校就讀。
戰後二村中小學生仍常打群架,落單的會被期負。
”[13]
在加走佳和宮內有一”佳和宮歷屆宋江教練芳名”碑:“佳和宮歷屆宋江教練芳名如左:
歷屆宋江教練:沈芳春
歷屆宋江教練:劉先號
現任宋江教練:陳清壽 壬戌年陽月立”
壬戌年應為民國71年(1982年),宋江陣除了迎神賽會之用外,仍有保衛家園的功能,尤其在發揮糾集人員的功能上,雖然宋江陣的招式可說全是套路,且主要用來迎神賽會,但因有其固定組織,一有狀況,其主事者,一呼百應!故在閩客械鬥後期,在加走庄的宋江陣亦發揮了相當的功能。
《佳和宮歷屆宋江教練芳名碑—陳生秋攝》《宋江教練陳清壽子陳義助之宋江陣式—陳生秋攝》
《宋江陣所用的刀、斧—陳生秋攝》
另在佳佐現已散庄的見月宅仔在其字紙亭上亦安置有銅鏡、刀劍及旁邊立著虎頭石敢當向著萬巒客庄在萬巒國小前的高墻,互為對仗。
據”台灣的敬字亭,張志遠著,民國95年遠足出版公司出版”,該”敬字亭的造型特殊,朝著萬巒庄方鑲著一個銅鏡,其實背後隠藏著一段閩客族群間的恩恩怨怨。
據說清朝時期佳佐庄閩南人與萬巒庄客家人時常發生械鬥,萬巒庄民特別在現在的萬巒國小校門口旁建了東柵門,以防禦佳佐閩南人的進犯。
由於萬巒庄家人為了美觀,在東柵門上做了兩隻鳳眼,正好對著佳佐庄,有堪輿師指出佳佐庄被鳳眼照到,所以小孩都無法出人頭地。
於是佳佐庄閩南人,就依堪輿師的建議,在佳佐開庄地附近的月光田,立了一個泰山石敢當,並興建一座八卦形敬字亭,而且在面向萬巒的西面裝個銅鏡,希望惡煞照回去,讓萬巒客家人個個沒出息。
”
另鄉親陳漏進先生亦曾向某大學教授所帶來考證見月宅仔的學生,解說該字紙亭上安置有銅鏡及刀劍的事跡。
《見月田的八卦形台基帶有銅鏡的敬字亭—陳生秋攝》
《見月田的虎頭泰山石敢當—陳生秋攝》
《萬巒國小校門口前的東柵門及土地公廟—陳生秋攝》
四.本是同根生、同屬天涯海外離鄉背井之客
日據時代,萬丹閩人林少貓抗日活動,當時客庄義民也參與並肩作戰。
如西元一八九八年明治卅一年十二月廿八日,林少貓攻打潮州辦務署,因台灣總督府開徵地方稅,引起百姓更為不滿,林少貓得到抗日基地鳳山厝庄,溝仔墘庄的響應,加上萬巒庄、五溝水庄、新北勢庄、九塊厝庄、打鐵庄、竹圍庄、小勢尾庄等村民都加入攻打潮州的義勇軍,當時客家義勇軍是由林天福任總指揮,與林少貓同心協力作戰,聲勢浩大的抗日義勇有一千多人,參與攻打潮州辦務署,署長瀨戶晉被抗日軍砍下頭顱,肋骨也被拔去,可見人民對日軍有多怨恨。
此役除署長陣亡外,巡查後藤松次郎等也被殺,後來日軍從鳳山調來救援部隊,因火力強大,閩客合作的抗日軍才撤走。
光復後,閩客通婚日多,閩客融合日濃,閩客紛爭尤其在萬巒鄉境內,十四個村庄,有八個客庄,六個閩南庄,至民國六十年代雖偶而所聞,但已日趨平息。
《東征集》的作者藍鼎元對閩粵移民提出呼籲,他在〈諭閩粵民人〉一文中指出:
鄭章毆死賴君奏、賴以槐,按問抵償。
聞汝等漳、泉百姓以鄭章兄弟眷屬被殺被辱,復仇為義,鄉情繾綣,共憐其死。
本鎮豈非漳人,豈無桑梓之念。
道、府為民父母,豈忍鄭章無辜受屈。
但賴君奏、賴以槐果有殺害(鄭章)兄弟家屬,應告官究償,無擅自撲殺之理。
乃文武衙門,未見鄭章告愬,而賴家兩命,忽遭凶手,雖欲以復仇之義相寬,不可得已;況賴君奏等建立大清旗號,以拒朱一貴諸賊,乃朝廷義民,非聚眾為盜者比。
鄭章擅殺義民,律以國法,罪在不赦。
汝等漳、泉百姓,但知漳、泉是親;客莊居民,又但知客民是親。
自本鎮、道、府視之,則均是台灣百姓、均是治下子民,有善必賞、有惡必誅,未嘗有輕重厚薄之異。
即在汝等客民,與漳、泉各處之人,同自內地出來,同屬天涯海外離鄉背井之客,為貧所驅,彼此同痛;幸得同居一郡,正宜相愛相親,何苦無故妄生嫌隙,以致相仇相怨,互相戕賊!本鎮每念及此,輒為汝等寒心。
今與汝民約,從前之事,盡付東流,一概勿論。
以後不許再分黨羽,再尋仇釁,各釋前怨,共敦新好,為盛世之良民。
或有言語爭競,則投明鄉保、耆老,據理勸息,庶幾興仁興讓之風;敢有攘奪鬥毆負嵎肆橫,本鎮執法創懲,決不一毫假借!其或操戈動眾相攻殺者,以謀逆論罪;鄉保、耆老、管事人等,一並從重究處。
汝等縱無良心,甯獨不畏刑戮!本鎮以殺止殺,無非為汝等綏靖地方,使各安心樂業。
速宜遵,無貽後悔![14]
蕭鼎元先以情理國法開示,使之曉然明白;中間純是言情,以動其固有之良心;末後威之以法,以絕其蟠結之妄念。
開誠布公,焉得不令人心服。
且其呼籲對消弭閩客械鬥有其正面的作用,尢其”汝等客民,與漳、泉各處之人,同自內地出來,同屬天涯海外離鄉背井之客,為貧所驅,彼此同痛;幸得同居一郡,正宜相愛相親,何苦無故妄生嫌隙,以致相仇相怨,互相戕賊!”更讓人能感受同是天涯淪落人,且本是同根生,不管閩,不管客,均是我族同胞!!
[1]【第28種】.作者:王凱泰、馬清樞、何徵、劉家謀 臺灣雜詠合刻;大意:臺地自入版圖,奸民十數亂,然多赤子弄兵耳。
其釀釁也有由,其燭幾也不早;蔓延日久,致動大軍,可勝浩嘆!朱一貴居母頂草地,以飼鴨為生。
臺郡械鬥,始於乾隆四十六年;後則七、八年一小鬥,十餘年一大鬥。
北路則先分漳、泉,繼分閩、粵;彰、淡又分閩、番,且分晉、南、惠、安、同。
南路則惟分閩、粵,不分漳、泉。
然俱積年一鬥,懲創即平;今乃無年不鬥、無月不鬥矣。
陳恭甫先生「治南獄事論」云:『細虞搆訟,攻殺無已;禍連子孫,殃及鄉閭,踰百年不能解』。
其意似近於公羊「春秋」之百世復仇;而用之不得其義,以至此也。
[2]陳秋坤:帝國邊區的客庄聚落:以清代屏東平原為中心(1700-1890)。
[3]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40種】,《續修臺灣縣志》,作者:謝金鑾、鄭兼才合纂。
[4]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40種】,《續修臺灣縣志》,作者:謝金鑾、鄭兼才合纂。
[5]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40種】,《續修臺灣縣志》,作者:謝金鑾、鄭兼才合纂。
[6]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91種】,《台案彙錄己集》。
[7]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91種】,《台案彙錄己集》。
[8]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73種】《鳳山縣采訪冊》〈(剿平許逆紀事(並序)〉》作者:本邑歲貢鄭蘭。
[9]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73種】《鳳山縣采訪冊》,作者:盧德嘉。
[10]《堆外粤人-六堆周圍地區清代廣東移民屬性初探》高雄師範大學客家文化所吳中杰教授著
[11]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73種】《鳳山縣采訪冊》,作者:盧德嘉。
[12] 這篇資料節錄自網頁http://wantan.tacocity.com.tw/wantan/story/story25.htm”萬丹鄉音”
---文/李明進著
[13]《堆外粤人-六堆周圍地區清代廣東移民屬性初探》高雄師範大學客家文化所吳中杰教授著。
[14]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2種】《東征集》,〈諭閩粵民人〉,作者:藍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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