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392號解釋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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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檢察官羈押權、提審法提審要件等規定違憲? 解釋文. 司法權之一之刑事訴訟、即刑事司法之裁判,係以 ... 搜尋
延伸文章資訊
- 1羈押-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羈押是刑事案件被告經檢察官或法官合法傳喚、拘提到案、並逮捕後,法院認為被告犯罪嫌疑 ... 如警方要羈押該人,必須把他盡早提交裁判法院法官前。 ... 如警方認為有繼續調查的必要才能決定是否對案...
- 2訴訟法新制深夜11點後犯嫌一律先拘禁- 客家電視台
刑事訴訟法,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絕對深夜訊問禁止新制,28日凌晨上路, ... 深夜11點後移送法院的嫌犯,必須強制拘留9小時才能審訊,也有戒護上的 ... 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時間,剛好拖過了晚上...
- 3砍警案交保變羈押!原來罵一罵,司法就可以大轉彎| 法操 ...
2016年8月2日新北市驚傳砍警事件,吳姓嫌犯疑似不滿收到交通違規罰單,憤而持 ... 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必須符合三個要件才能成功:.
- 4【Legal Life】Ch4 檢察官,你說羈押就羈押嗎? — 財團法人 ...
之所以有逮捕拘提前置主義的要求,原因在於,要先符合逮捕或拘提的要件,不能隨便抓了人就要押,且經過正式逮捕或拘提後,才能清楚計算剛剛 ...
- 5警察抓到你,留你二十四小時
其中,對於羈押嫌犯並非檢察官可以決定,也就是要不要. 把當事人暫時關在看守所內,檢察官只有聲請權,押不押人的決定權仍在法官。 像當初的羅福助案、劉泰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