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資訊系統分級與資安防護基準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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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資訊系統分級與資安防護基準作業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108016696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
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行政/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7月行政院訂定發布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4年7月行政院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原名稱:資訊系統分類分級
與鑑別機制參考手冊)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108016696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
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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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系統分級與資安防護基準作業規定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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