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修業規定 - 地質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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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自訂必修科目52學分,選修科目計46學分。

(選修科目不限本系課程) 畢業時學生應修最低學分總數為128學分。

(含通識課程15學分共同必修9學分) 課程學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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