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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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長為當然委員並任主席,除第一款委員外,其他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一次,名額及產生之方式如下: 一、司法院院長指定十一人。
二、法官代表十二人:最高法院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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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法院組織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最高行政法院置院長一人,特任,綜理全院行政事務,並任法官。 前項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有領導才能者遴任之: 一、曾任司法院 ...
- 2條文檢索-法官法-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 得連任一次,名額及產生之方式如下: 一、司法院院長指定十一人。 二、法官代表十二人:最高法院法官代表一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及懲戒法院法官代表一人、高等法院 ...
- 3最高法院院長產生..-阿摩線上測驗
18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之產生方式為何? (A)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總統任命 (B)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C)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 4司法院院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司法院院長,是中華民國司法院之首長,兼任大法官會議主席(相當於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依據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款規定,不受任期之保障(一般而言, ...
- 5最高法院上演的「紙牌屋」劇—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第二,最高法院院長的產生方式,法無明文規定。雖不是由總統提名而任命,但派令是以總統的名義發出,這或許也是司法院表示「人事權係屬於總統職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