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刑法一般容易混淆之罪名及構成要件- 正聲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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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甲乙2人發生拉扯,2人均持驗傷單提告,甲右臉疼痛,乙是否會成立傷害罪? 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以行為人實施傷害行為後,造成被害人 ...
【生活法律】刑法一般容易混淆之罪名及構成要件Writtenbyon2020-04-13▎生活議題法律講解:刑法一般容易混淆之罪名及構成要件特別來賓:台北地檢黃鴻圖檢察事務官▎主題QAQ何謂侮辱?何謂誹謗?如果甲在網路貼文罵乙三字經,或是以不實貼文指稱:乙曾經是竊盜犯是公然侮辱或誹謗?按刑法「侮辱」、「誹謗」之區別,在於前者並無指陳事實,僅係抽象地謾罵,無真偽可言,後者則有具體指陳事實,故有真偽之別。 施虐者可能成立的罪名: ... 其次,必須注意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必須自知悉犯罪行為人 ... 婚姻暴力為由請求裁判離婚並不容易,這也就造成一般人以為... Q甲乙2人發生拉扯,2人均持驗傷單提告,甲右臉疼痛,乙是否會成立傷害罪? 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以行為人實施傷害行為後,造成被害人 ... 打、揍的這種行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能很容易聯想成是一種「傷害」,但如果只是讓你感到疼痛、害怕或不爽,而沒有造成影響生理、心理機能的傷害結果,就不 ... 原來打人家巴掌也可能會有犯罪的問題嗎? 當然是有的喔!而且可能還不止是成立傷害罪,更可能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傷害罪. 只要有1%的肇事責任,過失傷害就會成立。 Q2. 在刑事庭找律師幫忙寫訴紙,看能不能爭取到緩刑? A. 這個問題本身就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