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378號解釋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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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謂於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設置律師懲戒法庭,始符名實,並增進司法化之運作云云,則亦不然。

觀諸職掌公務員懲戒事項之司法機關亦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在未改稱為懲戒法庭 ... 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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