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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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國家政治制度在元世祖忽必烈時基本上確定下來,忽必烈根據漢族謀臣的建議,採用了唐、宋以來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參照遼、金舊制,並在原來的 ... MdEditor 元朝的政治制度 語言:CN/TW/HK 時間 2021-05-0818:18:48 拓拔騰 主題: 歷史 元朝的國家政治制度在元世祖忽必烈時基本上確定下來,忽必烈根據漢族謀臣的建議,採用了唐、宋以來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參照遼、金舊制,並在原來的基礎上有所改進。

元朝中央的統治機構“其總政務者曰中書省,秉兵柄者曰樞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臺”。

另有管理全國佛教和吐蕃事務的宣政院與之平行,同為全國最高領導機構。

隋唐實行三省六部制,決策權在中書省,執行權在尚書省。

宋朝的實權在二府三司,二府中的丞相府負責行政,但“三司”卻分管財政稅收。

金朝的實權在尚書省,故而尚書令和左右丞相權力很大,地方上則設行尚書省。

蒙古帝國的最高行政長官是大斷事官,負責審斷刑獄與民戶分配,後來,掌管文書、印章的必闍赤長的權力逐漸增大,成為僅次於大斷事官的中樞要員。

窩闊臺時期,設立過中書省,以耶律楚材擔任中書令,粘合重山擔任左丞相,田鎮海為右丞相,但這時的蒙古帝國也不過是借用了漢地官署的名稱,與真正地實行漢法還差得很遠。

名副其實的中書省是在忽必烈時期設立的,直到這時,中書省才被賦予處理國家大事的權力。

忽必烈登上大汗之位後,“內立都省,以總巨集綱;外設總司,以平庶政”。

中統元年(1260)四月一日設立中書省,取代札魯忽赤(大斷事官)和必闍赤長,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行政、軍事、監察大權。

其職責大致包括議論朝政、協助皇帝決策,釋出政令。

監督六部及地方行政機構執行朝廷政令。

並親自處理相關政務等。

最初只任命了王文統為中書省平章政事,張文謙為中書省左丞,因二人意見不和,張文謙出任大名等路宣撫使。

後來設右左丞相、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各數人。

中統二年(1261)十二月,封皇子真金為燕王,並開始領中書省事。

至元十年(1273)真金被冊封為太子,兼任中書令,成為中書省的名義長官。

真金其職責是“領導百官,處理要事”。

此後這個職位只為皇太子兼職,未立太子時即為空缺。

即使皇太子兼領一月至中書省。

中書省的實際長官為右、左丞相。

蒙古人尚右,因此右丞相為首相、正長,右、左丞相均為正一品,其職責是“統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

中書令缺,則“總省事,佐天子,理萬機”。

下設平章政事4員,從一品,“掌機務,貳丞相,凡軍國重事,無不由之”,即協助丞相總機務;再下為右、左丞,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務,號左右轄”。

參知政事,“副宰相以參大政”,從二品。

以上為元代的宰執。

其中右丞相必由蒙古人擔任,只是元初有個別例外,漢人史天澤曾一度擔任右丞相。

中書省宰相議政及決策分為兩個程式:一是中書議政,俗稱“圓議”,在一定程度上保留有蒙古庫裡臺民主議事的痕跡:諸宰相“列坐一堂,凡政事議行之際,所見異同,互相軒輊,待其國相可否之,然後為定”。

二是入宮奏事,上報皇上裁決。

定時“圓議”政務,由首領官先排定需議順序,逐項討論;事關重大或出現重大分歧,如實上報皇帝。

設勤政簿,凡公議決定之事均載於簿內,翻譯時也不得增減。

一般向皇上“三日一奏事”,遇緊急軍國大事不受此限。

奏事時各帶譯吏一員。

圓議時一般不需下級屬吏迴避,如事關機密,無關人員需退場。

公議時,當事人應迴避。

朝廷頒佈的制詔、璽書、符節、驛傳等,都必須通過中書省。

中書省內下設管轄六曹、參與機務的若干參議及左、右司,還曾設立左三部(吏、戶、禮)、右三部(兵、刑、工)。

至元元年(1264)分為四部,七年(1270)以後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掌各類政務。

吏部掌天下官吏選授之政令,戶部掌天下戶口、錢糧、田土之政令,禮部掌天下禮樂、祭祀、朝會、燕享、貢舉之政令,兵部掌天下郡邑郵驛屯牧之政令,刑部掌天下刑名法律之政令,工部掌天下營造百工之政令。

六部各置尚書、侍郎以領部務,下設若干司。

從中統年間到至元初年,除中書省外,忽必烈還曾設制國用司、尚書省專管財賦,其職責相當於宋代的三司,其實權則大大過之。

由於內部矛盾加劇,尚書省曾經三設三廢,至元武宗時最後併入中書省。

中統年間的中書省實際上由藩邸舊臣控制,由於當時忽必烈正在實行漢法,故而漢族的官員佔據半數以上。

再來說一下元朝的掌握兵權的組織樞密院,自成吉思汗建國以來,一直沒有專門設定總領全軍的機構,蒙古的軍隊由大汗和宗王各自統領,由怯薛協助處理軍務。

在和阿里不哥爭奪汗位與平定李璮叛亂的過程中,忽必烈深感軍事指揮的不便,中統四年(1263)沿宋、金舊制,設樞密院,負責全國軍務。

怯薛軍樞密院的長官名義上樞密使,忽必烈曾令皇子燕王真金擔任,後來規定由皇太子擔任這一重要職位。

開始下設樞密副使二員,僉樞密院事一員,實際掌握院事。

史天澤和趙璧曾經擔任過樞密副使。

至元七年(1270)二月一日,以前中書右丞相伯顏為樞密副使。

同年,增設同知樞密院事一員,位於副使之上,又設院判官一員。

至元二十六年,又增設知樞密院事一員,名為知院,成為樞密院的實際長官。

行樞密院是樞密院的派出機構,“國初有徵伐之事,則置行樞密院。

大征伐則止曰行院”。

樞密院的設定標誌著元朝軍事制度的逐步完善,它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軍事指揮系統,即樞密院——統軍司——萬戶、千戶,從而能夠有效地管轄蒙古諸大千戶、漢地諸萬戶及侍衛親軍等各類軍隊,是對蒙古原有的軍政不分的舊制度的重大變革,有力地加強了中央集權。

再來說一下元朝的監察機關,自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歷代王朝均設御史臺,為天子耳目,凡政事得失,民間疾苦,皆得言。

百官奸邪貪穢不職者,即糾劾之。

但忽必烈即位後並沒有在中書省設立的同時設立御史臺,而是在9年之後,至元五年(1268)七月才根據漢人張雄飛、西夏儒生高智耀的建議,仿效前代在中央設立了御史臺。

其職責仍然是負責糾察百官善惡,諫言政治得失。

其長官為御史大夫,下設御史中丞2員。

元代的御史臺是自成體系的、獨立的中央機構,與中書省和樞密院鼎足而立。

元制規定,中書省、樞密院有事進奏,必須有御史臺臣同奏。

忽必烈曾經頒佈詔書說:“臺官職在直言,朕或有未當,其極言無隱,毋憚他人,朕當爾主。

忽必烈還多次提醒御史臺官員說:卿等既為臺官,職在直言,朕為你們的君主,要是所行未善,應當勸諫我,百官也是這樣!御史臺由臺院、殿中司、察院三部分構成。

臺院設大夫、中丞、侍御史若干人,作為御史臺的中樞;殿中司設殿中侍御史2員,專門糾察朝議和監督大臣奏事;察院設監察御史32員,掌糾察百官善惡和諫言政治得失,“司耳目之寄,任刺舉之事”。

御史臺的長官仍然是蒙古人擔任,貫徹非蒙古“國姓”不授的原則,且以蒙古勳舊貴胄為主,後來參用的漢人多以藩邸舊臣為主。

監察御史起初均為漢人,至元十九年(1282)十月後,改為蒙古人、漢人各16人。

御史臺對忽必烈的統治起到了重大作用,忽必烈曾將中書省、樞密院比喻為自己的左右手,而御史臺的職責則是替他“醫兩手”。

他認識到監察機構的作用好比醫生一樣及時發現病情,予以治療,這樣才能保證行政與軍事這兩隻手的正常運轉。

正是由於忽必烈體會到了設立御史臺的重要作用,所以他才將自己的親臣與近臣放在御史臺的關鍵崗位上,並始終信任這些御史臺大臣,甚至當權臣阿合馬與桑哥等人與御史臺大臣發生衝突時,忽必烈也總是站在御史臺大臣一邊,從而避免了王朝受到更大的損失。

參考資料蒙元帝國元史忽必烈大傳 「歷史」 「耒水泛舟」歷史選擇了蔡倫 「耒水泛舟」從桐梓山到上架橋 清末內蒙古人物風情罕見絕版真實老照片9張 1964年洛陽龍門石窟罕見絕版真實老照片11張 1951年北京雍和宮罕見絕版真實老照片5張 1935年杭州煙霞洞罕見絕版真實老照片6張 1948年南京靈谷寺罕見絕版真實老照片4張 澤連斯基:演員的政治夢還是時代裹挾的傀儡? 遊山西讀歷史,冬遊山西堯帝陵,景觀建設如此精美 清末中國庫頁島老照片:曾為我國最大的島嶼 「其他文章」 中國歷史上領土面積超過一千萬平方公里的三個王朝 基督教簡史 歷史上的十大帝國 德意志第一帝國神聖羅馬帝國 德意志第一帝國神聖羅馬帝國的分裂 1271忽必烈建立大元 忽必烈建立元上都和元大都元大都北京第一次成為大一統王朝的首都 元朝的政治制度 元朝的武裝力量 李璮叛亂忽必烈後院起火 忽必烈平定李璮之亂穩定大後方 忽必烈和阿里不哥在漢地的戰爭 涼州會盟西藏正式納入中國版圖 影響歐亞大陸的釣魚城之戰的前奏蒙哥三路大軍的伐宋 上帝之鞭折戟處,蒙古大汗蒙哥戰死釣魚城 影響非洲的大戰蒙宋釣魚城之戰此戰之後蒙古結束了西征 南征還是北歸忽必烈的選擇 忽必烈開平稱汗 草原上的兩個太陽忽必烈與幼弟阿里不哥的汗位之爭蒙古最大的內戰 忽必烈與幼弟阿里不哥在蒙古龍興之地的漠北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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