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駕駛書面認罪HK - Tz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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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某報館追蹤記者上前拍攝時,私家車疑與記者採訪車發生碰撞,被告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訊。

代表律師代表陳展鵬認罪,最終法官判決罰3000元, ... Skiptocontent HKCriminalLawFirm–DrivingOffences不小心駕駛第374章,第38(1)條<>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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