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2萬!駕駛當心這些危險動作| 三立新聞網| LI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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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18年07月26日14:42•發布於2018年07月26日14:42
記者鄭凱中、李仙棋/台北報導單手騎車也算危險駕駛嗎?其實一般大眾認知的危險駕駛包括蛇行、急煞、變換車道等等很容易造成他人安危,最高可開罰到2萬元。
但其他像是嚴重超載、三貼、四貼,也有可能釀禍,警方表示一樣會罰但依照個案不同用的則是其他法條。
▲機車蛇行。
白色機車騎在轎車前不斷左右蛇行,駕駛擔心發生危險乾脆直接開進派出所。
騎到一半突然急煞,後方車輛反應不及全撞成一團,危險駕駛釀禍,不僅害到自己還害到別人。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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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 2院總第756 號 -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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