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官的等级_人大网 -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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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1 司法院. 1.1 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 1.2 職務法庭; 1.3 刑事補償法庭 · 2 普通法院. 2.1 最高法院; 2.2 高等法院; 2.3 地方法院 · 3 行政法院. 3.1... 一是明确提出法官职务层次依法按等级设置,由高到低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 ... 本法所稱司法行政人員,指於司法院及法官學院辦理行政事項之人員。 ... 法官曾任公務年資,如與現任職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按年核計加級至所任 ... 實任法官轉任司法行政人員官職等級對照表. 司法行政人員官等職等. 實任法官俸級俸點. 第十四職等. 一級. 800俸點. 第十三職等. 本系統表乃為司法行政事務之運作系統表。 本院監督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释义】 本条是关于法官的等级划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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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法官的等级
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 日期:2002-07-11 浏览字号:大中小
第十八条 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