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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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辦理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一、依據:依據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 ... 跳到主要內容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快速連結 English 教育服務網 A- A A+ 搜尋 單位介紹 首長介紹 組織與職掌 各級學校 局徽介紹 科室業務 局長室 副局長室 主任秘書 專門委員 高中職教育科 國中教育科 國小教育科 幼兒教育科 終身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課程教學科 體育保健科 工程營繕科 秘書室 學生事務室 人事室 會計室 政風室 家庭教育中心 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教師研習中心 教專中心 便民服務 重點業務 教育局行事曆 檔案應用服務專區 法規下載 意見信箱 公告與活動 公告訊息 教育活動報導 校園活動報導 政府公開資訊 遊說法專區 防疫專區(含紓困專區) 學校政策 防疫措施 幼兒園 補習班、課照中心暨社區大學 紓困方案 性別主流化專區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別意識培力 性別統計與分析 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預算 CEDAW與性別平等宣導 性別主流化執行成果 性別相關法規 其他 教育電子報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搜尋 網站導覽常見問答English 單位介紹 首長介紹 組織與職掌 各級學校 局徽介紹 科室業務 局長室 副局長室 主任秘書 專門委員 高中職教育科 國中教育科 國小教育科 幼兒教育科 終身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課程教學科 體育保健科 工程營繕科 秘書室 學生事務室 人事室 會計室 政風室 家庭教育中心 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教師研習中心 教專中心 便民服務 重點業務 教育局行事曆 檔案應用服務專區 法規下載 意見信箱 公告與活動 公告訊息 教育活動報導 校園活動報導 政府公開資訊 遊說法專區 防疫專區(含紓困專區) 學校政策 防疫措施 幼兒園 補習班、課照中心暨社區大學 紓困方案 性別主流化專區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別意識培力 性別統計與分析 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預算 CEDAW與性別平等宣導 性別主流化執行成果 性別相關法規 其他 教育電子報 網站資訊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網站服務條款 無障礙宣告 交通指南 教育局電話分機一覽表 常用連結 快速連結 教育服務網 ::: 公告與活動 公告訊息 教育活動報導 校園活動報導 政府公開資訊 遊說法專區 ::: 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2021-05-12 公告單位:葫蘆墩國小劉怡伶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點閱數:338 列印 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辦理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依據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構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0年5月19日(三)。

三、評選地點:本校第一會議室。

四、評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實施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110年5月18日至5月19日於第一會議室公開陳列。

五、評選結果:110年6月16日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和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書商,配合下列規定親送樣書、報價單、報名表(需加蓋公司大小章)及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之書面聲明到校。

1.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教科圖書:適用一至三年級第一、二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若該領域全部廠商之教科圖書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圖書:適用四至六年級第一、二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二年級第一、二學期補充教材、取得審定執照適用三至六年級第一、二學期教科圖書和一至六年級輔助CD、電子書教材。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第一、二學期教科圖書。

(5)直笛教本:適用三至六年級。

2.樣書送達日期:110年5月4日(二)至5月12日(三)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樣書送達地點:教務處設備組。

樣書須包含第一、二學期教科圖書,請一次全部送達,勿分批寄送。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教育部審定通過,參加教育部聯合議價之教科書,由本校逕予訂購;未參加聯合議價之教科圖書,均需檢附報價單(加蓋公司大小章)隨樣書遞交設備組,俾便依法辦理後續採購作業。

樣書與CD、電子書等附件於獲選後需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取得執照之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學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圖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未獲入選之教材,請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6月25日(五)16:00前洽業務承辦人領回,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

5.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6.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劉怡伶老師。

電話:(04)25205136分機715 傳真:(04)25205141地址:42086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一街250號 相關檔案 葫蘆墩國小教科書評選作業-廠商報名表.odt (14.69KB) 葫蘆墩國小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pdf (159.18KB) 公告備註: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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