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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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件雙方當事人訂有有效仲裁協議,且無放棄仲裁管轄情形的; (四)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或者中國大陸的仲裁庭已作出仲裁裁決的; (五)香港 ... 回首頁 | APP下載 | 會員中心 |登入/註冊 | 購買 | 完整版下載檔&更新 | 會員書籤 【現在位置】六法首頁〉〉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更新】2018/05/20【貼心小幫手】(1)免費索取word檔(2)PC鍵盤CTRL+滑鼠滾輪往
延伸文章資訊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_百度百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经2015年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2015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15〕14号公布。
- 2兩岸民事裁判與仲裁裁決相互認可及執行之介紹與展望-平商 ...
以及2015年的《最高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仲裁裁決的規定》第19條規定:「申請人申請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仲裁裁決的期間,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 ...
- 3《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法释[2015]14号,以下简称本解释)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同年7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这一司法 ...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中华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
-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
(三)案件雙方當事人訂有有效仲裁協議,且無放棄仲裁管轄情形的; (四)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或者中國大陸的仲裁庭已作出仲裁裁決的; (五)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