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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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貨車不得超過四人,小貨車不得超過二人。

二、工程或公用事業機構人員,​佩帶有服務單位之證章或其他明顯識別之標記者,搭乘大貨車不得超過二 ... 現在位置: 編章節條文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法規類別: 行政>交通部>公路目 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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