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 條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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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現行法規, 全民健康保險法( 民國99 年01 月27 日 非現行法規 ) ... 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及藥價基準,由保險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共同擬訂, 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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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所稱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應以同病同酬原則,並以相對點數反應各項 醫療服務之成本。

同病同酬之給付應以疾病分類標準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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