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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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務導覽 都市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主辦單位 都市開發處(第四股) 業務說明 本局及原高縣區公所(不含永安區、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受理民眾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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