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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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一、依據: (一)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 ... 跳到主要內容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快速連結 English 教育服務網 A- A A+ 搜尋 單位介紹 首長介紹 組織與職掌 各級學校 局徽介紹 科室業務 局長室 副局長室 主任秘書 專門委員 高中職教育科 國中教育科 國小教育科 幼兒教育科 終身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課程教學科 體育保健科 工程營繕科 秘書室 學生事務室 人事室 會計室 政風室 家庭教育中心 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教師研習中心 教專中心 便民服務 重點業務 教育局行事曆 檔案應用服務專區 法規下載 意見信箱 公告與活動 公告訊息 教育活動報導 校園活動報導 政府公開資訊 遊說法專區 防疫專區(含紓困專區) 學校政策 防疫措施 幼兒園 補習班、課照中心暨社區大學 紓困方案 性別主流化專區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別意識培力 性別統計與分析 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預算 CEDAW與性別平等宣導 性別主流化執行成果 性別相關法規 其他 教育電子報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搜尋 網站導覽常見問答English 單位介紹 首長介紹 組織與職掌 各級學校 局徽介紹 科室業務 局長室 副局長室 主任秘書 專門委員 高中職教育科 國中教育科 國小教育科 幼兒教育科 終身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課程教學科 體育保健科 工程營繕科 秘書室 學生事務室 人事室 會計室 政風室 家庭教育中心 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教師研習中心 教專中心 便民服務 重點業務 教育局行事曆 檔案應用服務專區 法規下載 意見信箱 公告與活動 公告訊息 教育活動報導 校園活動報導 政府公開資訊 遊說法專區 防疫專區(含紓困專區) 學校政策 防疫措施 幼兒園 補習班、課照中心暨社區大學 紓困方案 性別主流化專區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別意識培力 性別統計與分析 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預算 CEDAW與性別平等宣導 性別主流化執行成果 性別相關法規 其他 教育電子報 網站資訊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網站服務條款 無障礙宣告 交通指南 教育局電話分機一覽表 常用連結 快速連結 教育服務網 ::: 公告與活動 公告訊息 教育活動報導 校園活動報導 政府公開資訊 遊說法專區 ::: 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2~2021-05-31 公告單位:南屯國小陳文惠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點閱數:255 列印 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本校於中華民國104年8月26日經校務會議修訂之「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民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辦法」。

二、評選時程與地點: (一)第一梯次:110年4月21日至110年5月5日,各學年教室。

(二)第二梯次:110年5月6日至110年5月12日,各領域會議活動地點。

三、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

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本校。

(一)領域學科: 1.一至三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綱與四~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綱審定之版本(含英語),含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非審定本教材:一~六年級閩南語、一~六年級客語、一~二年級英語教材(上下學期用書)。

(二)樣書送達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0年4月20日(二)下午16:00之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領域、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樣書陳列與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及代理書商相關人員勿進入本校或是與老師接洽。

(二)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本校校務網站,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存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五)未獲入選之教材,請於110年5月28日(星期五)以前自行領回,未領回者,由本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六、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七、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陳文惠老師。

聯絡方式:(Tel)04-23894238#713(Fax)04-23822070 學校地址:4084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一段968號 八、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相關檔案 臺中市南屯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pdf (115.71KB) 公告備註: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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