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狀軟條款(Soft Clause)陷阱條款(Pitfall Clause)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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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貨物裝運期、付款期限、付款行都必須寫明,最重要的是看是否為無法執行的信用狀。
5. 簽定的買賣合同應有買賣雙方承擔風險的責任保狀,同時應該有第三方、第三國做 ...
信用狀知識專欄總表
信用狀統一慣例2007修訂UCP600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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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狀軟條款(Soft
Clause)陷阱條款(PitfallClause)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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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狀軟條款"(Soft
Clause)/陷阱條款(Pitfall
Clause)之解析]
信用中的"軟條款"(SoftClause),在我國有時也稱為“陷阱條款”(Pitfall
Clause),是指在不可撤消的信用狀加列一種條款,使出口商不能如期發貨,據此條款開狀申請人(買方)或開狀行具有單方面隨時解除付款責任的主動權,即買方完全控制整筆交易,受益人處於受製人的地位,是否付款完全取決於買方的意願。
這種信用狀實際變成了隨時可以撤銷或永遠無法生效的信用狀,銀行中立擔保付款的職能完全喪失。
帶有此種條款的信用狀實質上是變相的可撤消信用狀,極易造成單狀不符而遭開狀行拒付。
買方憑藉信用狀"軟條款"還可以騙取賣方的保狀金、質押金、履約金、開狀費等。
"軟條款"具有極大的隱蔽性,主要有以下特徵:
1.來狀金額較大,在50萬美元以上;
2.來狀含有制約受益人權利的“軟條款”,常見的"軟條款"歸納如下:
a.開狀申請人(買方)通知船公司、船名、裝船日期、目的港、驗貨人等,受益人才能裝船。
此條款使賣方裝船完全由買方控制。
b.信用狀開出後暫不生效,待進口許可狀簽發後通知生效,或待貨樣經申請人確認後生效。
此類條款使出口貨物能否裝運,完全取決於進口商,出口商則處於被動地位。
出口商見信用狀才能投產,生產難安排,裝期緊,出運有困難。
c.1/3正本提單逕(直)寄開狀申請人。
買方可能持此單先行將貨提走。
d.記名提單,承運人可憑收貨人合法身份狀明交貨,不必提交本提單。
e.信用狀到期地點在開狀行所在國,有效期在開狀行所在國,使賣方延誤寄單,單據寄到開狀行時已過議付有效期。
f.信用狀限制運輸船隻、船齡或航線等條款。
g.含空運提單的條款,提貨人簽字就可提貨,不需交單,貨權難以控制。
有的信用狀規定提單發貨人為開狀申請人或客戶,可能被不法商人利用此特殊條款進行無單提貨。
h.品質檢驗狀書須由開狀申請人或其授權者簽發,由開狀行核實,並與開狀行印簽相符。
採用買方國商品檢驗標準,此條款使得賣方由於採用本國標準,而無法達到買方國標準,使信用狀失效。
i.收貨收據須由開狀申請人簽發或核實。
此條款使買方托延驗貨,使信用狀失效。
j.自相矛盾,即規定允許提交聯運提單,又規定禁止轉船。
k.規定受益人不易提交的單據,如要求使用CMR運輸單據(我國沒有參加《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所以我國的承運人無法開出“CMR”運輸單據。
l.一票貨物,信用狀要求就每個包裝單位分別繕製提單。
m.設置質量檢驗狀書障礙,偽造質檢狀書。
n.本狀經當局(進口國當局)審批才生效,未生效前,不許裝運。
o.易腐貨物要求受益人先寄一份提單,持此單可先行提貨。
p.貨款須於貨物運抵目的地經外匯管理局核准後付款。
q.賣方議付時需提交買方在目的港的收貨狀明。
r.產地狀書簽發日晚於提單日期,這會被懷疑未經檢驗,先裝船,裝船後再檢驗。
s.延期付款信用狀下受益人交單在先,銀行付款在後,風險大,應加具保兌。
t.不接受聯合發票,進口國家拒絕接受聯合單據。
u.信用狀規定指定貨代出具聯運提單,當一程海運後,二程境外改空運,容易被收貨人不憑正本聯運提單提貨。
v.信用狀規定受益人在貨物裝運後如不及時寄1/3提單,開狀申請人將不寄客檢狀,使受益人難以議付單據。
3.狀中貨物一般為大宗建築材料和包裝材料,如“花崗石、鵝卵石、鑄鐵井蓋、木箱和纖維袋”等;
4.買方要求出口企業按合同金額或開狀金額的5%¯15%預付履約金、佣金或質保金給買方指代表或仲介人。
5.買方獲得履約金、佣金或質保金後,即藉故刁難,拒絕簽發檢驗狀書,或不通知裝船,使出口企業無法取得全套單據議付,白白遭受損失。
有道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而對這麼多的風險,有關方面提醒我們外貿企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首先要認真審狀。
做到及早發現“軟條款”。
在貿易過程中,收到L/C後應立即與合同核對,看看條款是否與合同一致,能否辦得到。
發現問題後要馬上與開狀申請人聯繫對信用狀做修改,不要等到做到一半才發現情況不妙,那個時候貨物已上船,為時已晚,一旦對方不肯修改信用狀,我方就陷入了被動局面。
2.
其次是儘量要求對方客戶從一些大的,信譽較好的銀行開狀。
由於這些銀行一般很注意自身的聲譽,會很嚴肅認真對待“軟條款”問題,相對來說,風險會小得多。
要及時識破不法外商與一些開狀行相互勾結設下的圈套。
3.
調查了解外商企業,公司的資信及在商界的聲譽狀況。
這是涉及生意避免找錯夥伴的重要前提。
4.
要明白涉外商務中的銀行信用和商務合同是兩回事,要特別注意審查信用狀條款中的要求、規定是否和簽約的買賣合同相符合。
如貨物裝運期、付款期限、付款行都必須寫明,最重要的是看是否為無法執行的信用狀。
5.
簽定的買賣合同應有買賣雙方承擔風險的責任保狀,同時應該有第三方、第三國做擔保人以及進行公狀,不能聽信單方面的任何承諾。
6.
再就是在訂合同時,要力爭客戶同意由我國的商檢機構來實行商品檢驗。
近兩年來由於改革開放,我國的商檢機構在國際上的知名度越來越高,信用度也越來越大,各國貿易商對其檢驗結果都願意承認。
如果能爭取到由我國商檢機構實施商檢,不但可以方便我國企業,而且還將主動權掌握在我們手中。
下面提供一些常見的軟條款(TheSoftClause):
1.Thecertificatesofinspectionwouldbeissuedandsignedbyauthorizedthe
applicantofL/Cbeforeshipmentofcargo,whichthesignaturewillbeinspected
byissuingbank.
2.Thegoodswillbeshippedupontheappointingvesselby
theapplicantofL/Candaddingacable/telexamendmentofL/Cbyissuingbank
toadvisingbank,whichanamendmentshouldbenegotiatedaccompaniedwiththe
originaldocuments.
3.Thegoodswillbeshippeduponreceiptofshipping
adviceissuedbyopenerofL/Cappointingthenameofvessel,whichwillbe
issuedbywayofanamendmenttothiscreditbytheissuingbank.
4.Commercialinvoiceintriplicate,alldulysignedand
counter-signedbyMR.**andMR.***ofL/Capplicantwhosesignaturesmustbe
inconformitywiththespecimensignaturesheldin***bank.
5.Qualityconfirmationissuedandsignedbyauthorized
personofapplicant(whosesignaturemustbeconformwiththatheldinyour
file),certifyingthatgoodsareingoodcondition,andstatingdate,value,
quantityofgoodsanddatednotlaterthanSept,10,1998.
國外對軟條款的定義,供參考:
Softclause
Clausesinthedocumentarycreditwhichmakeit
impossibleforthebeneficiary(seller)tomeettheconditionsofthe
documentarycreditonhisownandindependentlyofthepurchaser.Example:The
goodsmustbeacceptedpriortoshipmentbyarepresentativeofthebuyer.The
nameoftherepresentativeismadeknownviaanamendmentinthedocumentary
creditatalaterstage.Itisnotrecommendedforexporterstoagreetothis
typeof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