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之案件,得以書面或言詞敘明下列事項,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檢舉機關(構))提出:. 一、檢舉人姓名、聯絡方式及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所有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106年05月15日
法規類別:
行政>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第1條
本辦法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檢舉人如下:一、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而提出申訴之事業單位內部勞工。
二、前款以外,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而提出檢舉之人。
第3條
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之案件,得以書面或言詞敘明下列事項,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檢舉機關(構))提出:一、檢舉人姓名、聯絡方式及檢舉日期。
二、被檢舉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
三、涉嫌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之具體事項及相關資料。
前項所定書面,包括電子郵件及傳真。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聯絡方式,包括電話、地址、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位址等。
檢舉人以言詞檢舉者,應由受理檢舉機關(構)作成紀錄。
受理檢舉機關(構)對檢舉事項無管轄權者,於確認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後,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並通知檢舉人。
第4條
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理檢舉機關(構)得不予處理:一、未具名。
二、未具聯絡方式。
三、無具體內容。
四、冒用他人身分提出檢舉。
五、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者。
第5條
受理檢舉機關(構)對於第三條之檢舉應迅速確實處理,並於六十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檢舉人。
但無法以書面通知者,得以其他方式為之。
第6條
受理檢舉機關(構)對於檢舉人之姓名、聯絡方式或其他足資辨別其身分之資訊,應予保密。
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同一檢舉事項,於依勞資爭議處理法進行之調解、仲裁、裁決或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程序,已為被檢舉人知悉或可得知悉。
二、經檢舉人及檢舉案件之當事人,認無保密之必要。
受理檢舉機關(構)對於前項所定保密之資訊,應以密件保存,並禁止第三人閱覽或抄錄。
第7條
受理檢舉機關(構)受理檢舉案件,於辦理檢舉文書之分文、保管、封發及歸檔等事項,應指定專人或檔案管理單位主管管理。
第8條
受理檢舉機關(構)所屬公務員或相關單位發現檢舉案件外洩、案卷遺失及可能洩漏檢舉人身分等情事,應立即陳報機關(構)首長或其授權人員,並通知政風單位協助研採緊急處理措施。
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延伸文章資訊
- 1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GoInspect/form
- 2如有勞動權益受損,如何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或申訴? - 臺北市 ...
依勞工實際勞務提供地而定,若勞工工作地在本市,勞工可直接向本局勞動條件檢查組提出檢舉(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
- 3勞工申訴可以保密嗎?——勞資爭議的各種申訴管道 - 法律百科
等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案件為大宗,勞工最常遭遇的勞資爭議, ... 檢舉. 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1-03-06 18:45:37.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及第21條 ...
- 4#分享違反勞基法相關檢舉 - 工作板 | Dcard
我也簽名蓋章說是匿名檢舉不需要特別查我的資料如果之後的雇主查到我就找立法委員去轟炸一下 ... 想追蹤後續狀況@@ 看是只要書面來往or要去勞工局幾趟.
- 5【2020勞基法】勞工申訴流程經驗!勞動部法規、證據、檢舉
內容目錄【2020勞基法】勞工申訴流程經驗!勞動部法規、證據、檢舉、離職、加班、資遣小常識。 一、勞健保低報:檢舉: 二、加班費三、例假日出勤加班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