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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招募志願服務性質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 日期. 2018/1/2. 發佈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內容.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為推動「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 ... 回首頁|網站地圖|連絡我們   訊息快遞 最新消息 研討會訊息 媒體報導 職災案例 輔導/補助申請平台 安衛管理小幫手 前言 使用說明 進入系統 風險評估精靈 簡介 風險評估流程 風險評估工具表單 國外相關參考文件 風風相連 安衛學堂 安衛新知 安衛訓練教材 安衛宣導品 安衛標語與標示 安衛宣導短片 危害改善圖庫 電子報 本期內容 前期回顧 客服信箱 計畫專區 安全衛生登錄家族 輔導報告專區 相關連結 國內安衛相關網站 國外安衛相關網站 諮詢管道 各縣市政府 答客問Q&A [如IE無法觀看,請連結youtube網站] 帳號:   密碼:   加入會員 忘記密碼? 同一帳號連續登入失敗3次以上時,請帳號將被暫停使用15分鐘 輔導滿意度問卷  回首頁  >  最新消息  > 詳細內容 最新消息詳細內容 標題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招募志願服務性質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 日期 2018/1/2 發佈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內容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為推動「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及預防職業災害發生,定於107年1月19日前招募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實地走訪了解臺中市中小型事業單位及營造工程之職場安全衛生問題,利用本身安全衛生專業知識提供務實且簡明易知的防災資訊及方法,普及工安宣導網絡,提升在地產業之職業災害防災能量,並將工安種子散播至各職場以落實職業安全衛生在地深根。

歡迎具有以下職業安全衛生資格者並有熱心、熱忱之菁英加入本處工安防災團隊,以照顧本市從業之勞工。

(一)報名資格: 1、理工相關科系大專以上畢業,並具三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2、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及二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3、具一年以上勞動檢查員經歷。

4、任教於大專院校安全衛生相關科系,並具一年以上之教學經驗。

(二)工作內容: 1、進行安全衛生基線調查。

2、輔導建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3、輔導事業單位規劃職業安全衛生組織管理並實施自動檢查。

4、協助事業單位訂定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協助事業單位規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宣導事宜。

6、協助事業單位推動零災害、預知危險活動。

7、協助事業單位建立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8、協助事業單位規劃辦理危險物、有害物標示事宜。

9、輔導改善其他安全衛生工作。

10、勞工相關法令、權益宣導。

  (三)工作須知: 1、應確實依交付名單協助輔導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尤以立即危害項目為優先。

2、輔導員須協助推動本案計畫之第一次輔導600廠(場)次,第二次輔導270廠(場)次,故每位輔導員必須完成第一次輔導12廠(場)次以上,第二次輔導6廠(場)次以上之臨廠(場)安衛諮詢輔導,且須於期限內完成追蹤,並按期限繳回工作報告,若因故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服務工作,應事先反應,以利人力支援調整。

3、輔導工作報告由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提供(含紙本及電子檔案),輔導員完成輔導後依式製作紙本及電子檔報告。

(需自備數位相機及諳電腦文書作業)。

 4、以上均列入年度輔導員評核指標檢討案件輔導品質及數量,如有不適任者,下一年度即不予續聘。

(四)服務對象:臺中市轄區內之中小企業及營造工地等。

(五)服務時間:於平日上班時間內輔導。

(六)輔導期間:自107年1月至107年10月。

(期間需配合參加勞動部職業安 全衛生署所辦理之必要專業訓練課程) (七)招募流程: 填寫報名表格→備齊文件送審→資格審查→通知錄取→編製名冊→參加行前說明訓練會→臺中市勞動檢查處發放服務證件→到廠(場)輔導   (八)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07年1月19日前檢附 1、報名表。

2、1吋照片2張(背後請寫姓名)。

3、身分證影本。

4、學經歷證明影本。

5、相關證照影本,備妥後請e-mail或郵寄至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賴先生收。

  (九)錄取方式: 額滿為止,「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人員錄取與否由臺中市勞動檢查處逕依報名資料審查決定,未錄取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十) 注意事項:    1、為利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推動臨廠(場)安全衛生輔導並保障勞工安全,如錄取人員無法配合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執行內容及時程,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有權停止該人員職務並要求繳回識別證。

   2、本年度「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資格限制如有異動以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公佈修正後資格為主。

   3、本輔導員為志願服務性質並無支領任何工資。

   4、為保障輔導人員服務期間安全,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將提供輔導員團體保險,但若未執行任何一場次之輔導,將追回保險費用。

(十一)聯絡人: 諮詢服務請洽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賴先生,電話(04-2228-9111轉36864)或傳真(04-2527112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附件 107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報名表(修).doc 回上一頁 回首頁|連絡我們|管理專區|安衛技術諮詢客服專線:0800-300-636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總機(02)8995-6666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2樓 版權所有©201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建議使用IE6.0以上瀏覽器,在1024x768螢幕模式下瀏覽|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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