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臺幣10萬元以下採購案件至政府採購網查詢確認該廠商有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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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12月9日工程企字第10500280811號函辦理。

二、按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拒絕往來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 ... 跳到主要內容 總務長室總務長主要業務作業流程成員介紹法令規章表單下載網網相連常設委員會副總務長室副總務長訊息公告主要業務團隊與職掌表單下載網網相連Q&A文書二組訊息公告主要業務作業流程團隊與職掌法令規章表單下載檔案應用區Q&A操作手冊事務二組訊息公告主要業務作業流程團隊與職掌法令規章表單下載網網相連Q&A出納二組訊息公告主要業務作業流程團隊與職掌各項查詢法令規章表單下載網網相連Q&A保管組訊息公告主要業務作業流程團隊與職掌法令規章表單下載網網相連Q&A營繕二組訊息公告主要業務作業流程團隊與職掌法令規章表單下載公用地圖網網相連Q&A節約能源總務處博愛辦公室購運組訊息公告主要業務作業流程團隊與職掌法令規章表單下載網網相連Q&A校規組訊息公告主要業務作業流程團隊與職掌法令規章表單下載網網相連Q&A駐警隊訊息公告主要業務作業流程團隊與職掌法令規章表單下載網網相連Q&A ::: 總務處電話:03-572-0633 傳真:03-573-1700總務處位置圖組織架構訊息公告團隊與職掌法令法規作業流程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訊息公告 訊息公告News新臺幣10萬元以下採購案件至政府採購網查詢確認該廠商有無刊登拒絕往來廠商紀錄2017/01/06聯絡人:楊雪珠聯絡電話:52104 主旨:各單位辦理新臺幣10萬元以下採購案件於收受廠商報價單及其相關資料訂購前,請先口頭向廠商詢問有無被刊登拒絕往來情事,並至政府採購網查詢確認該廠商有無刊登拒絕往來廠商紀錄,在停權期間不得向該廠商採購,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12月9日工程企字第10500280811號函辦理。

二、按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拒絕往來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即使10萬元以下採購仍適用第103條之規定,另依據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為避免與被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成立契約,各單位應於契約成立前查察廠商有無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另如於契約成立後發現廠商於契約成立前有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應依採購法第50條第2項規定辦理,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三、檢附有關拒絕往來廠商查詢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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