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橋:張愛玲有一篇文章寫得最好,就是《憶胡適之》……我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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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胡適之》董橋讀了一百遍,《東方早報》 ... 我當時不過想著,在宴會上演講后突然逝世,也就是從前所謂無疾而終,是真有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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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聞網>社會百態>正文董橋:張愛玲有一篇文章寫得最好,就是《憶胡適之》……我看了有一百遍
2019年11月01日16:10 PDF版 分享轉發
轉自:新世紀,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大先生們 昨天
在所有回憶胡適的文章中,張愛玲的《憶胡適之》也許是最好的;相映成趣的是,在所有回憶魯迅的文章中,蕭紅的《回憶魯迅先生》也許是最好的,女作家的敏銳善感和女弟子的情真意切成就了至情至美之文。
——《憶胡適之》董橋讀了一百遍,《東方早報》
我認為,張愛玲有一篇文章寫得最好,就是《憶胡適之》,收入《張看》。
一般人不會在意這篇文章,可是我看了這篇文章有一百遍。
——《董橋談寫書、讀書、藏書》,《上海書評》
憶胡適之
文/張愛玲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給胡適先生,另寫了封簡訊,沒留底稿,大致是說希望這本書有點像他評《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
收到的回信一直鄭重收藏,但是這些年來搬家次數太多,終於遺失。
幸而朋友代抄過一份,她還保存著,如下:
愛玲女士:
謝謝你十月二十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說《秧歌》!
請你恕我這許久沒給你寫信。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
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飢餓”,——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工夫。
你寫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頓“稠粥”,已很動人了。
後來加上一位從城市來忍不得餓的顧先生,你寫他背人偷吃鎮上帶回來的東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
我最佩服你寫他出門去丟蛋殼和棗核的一段,和“從來沒注意到(小麻餅)吃起來*E嗤*E嗤,響得那麼厲害”一段。
這幾段也許還有人容易欣賞。
下面寫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讀者也許不見得一讀就能了解了。
你寫人情,也很細緻,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
如131—132頁寫的那條棉被,如175、189頁寫的那件棉襖,都是很成功的。
189頁寫棉襖的一段真寫得好,使我很感動。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
《海上花》就是一個久被埋沒的好例子。
你這本小說出版后,得到什麼評論?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將來我一定特別留意。
中文本可否請你多寄兩三本來,我要介紹給一些朋友看看。
書中160頁“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與205頁的“六十八嘍”相差太遠,似是小誤。
76頁“在被窩裡點著蠟燭”,似乎也可刪。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你不要見笑。
我讀了你的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了不少益處。
”——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止產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你在這本小說之前,還寫了些什麼書?如方便時,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平安
胡適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舊曆元旦后一日)
適之先生的加圈似是兩用的,有時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時候是語氣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
講到加杠子,二○、三○年代的標點,起初都是人地名左側加一行直線,很醒目,不知道後來為什麼廢除了,我一直惋惜。
又不像別國文字可以大寫。
這封信上仍舊是月香。
書名是左側加一行曲線,後來通用引語號。
適之先生用了引語號,後來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線。
在我看來都是“五四”那時代的痕迹,“不勝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著,所以僥倖還在:
適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興到極點,實在是非常大的榮幸。
最使我感謝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樣仔細,您指出76頁敘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刪,確是應當刪。
那整個的一章是勉強添補出來的。
至於為什麼要添,那原因說起來很複雜。
最初我也就是因為《秧歌》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國讀者的口味——尤其是東南亞的讀者——所以發奮要用英文寫它。
這對於我是加倍的困難,因為以前從來沒有用英文寫過東西,所以著實下了一番苦功。
寫完之後,只有現在的三分之二。
寄去給代理人,嫌太短,認為這麼短的長篇小說沒有人肯出版。
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兩章(原文是從第三章月香回鄉開始的),敘王同志過去歷史的一章,殺豬的一章。
最後一章後來也補寫過,譯成中文的時候沒來得及加進去。
160頁譚大娘自稱八十一歲,205頁又說她六十八歲,那是因為她向兵士哀告的時候信口胡說,也就像叫化子總是說“家裡有八十歲老娘”一樣。
我應當在書中解釋一下的。
您問起這裏的批評界對《秧歌》的反應。
有過兩篇批評,都是由反共方面著眼,對於故事本身並不怎樣注意。
我寄了五本《科歌》來。
別的作品我本來不想寄來的,因為實在是壞——絕對不是客氣話,實在是壞。
但是您既然問起,我還是寄了來,您隨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丟下。
一本小說集,是十年前寫的,去年在香港再版。
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寫的,我這次離開上海的時候很匆促,一本也沒帶,這是香港的盜印本,印得非常惡劣。
還有一本《赤地之戀》,是在《秧歌》以後寫的,因為要顧到東南亞一般讀者的興味,自己很不滿意。
而銷路雖然不像《秧歌》那樣慘,也並不見得好。
我發現遷就的事情往往是這樣。
《醒世姻緣》和《海上花》一個寫得濃,一個寫得淡,但是同樣是最好的寫實的作品。
我常常替它們不平,總覺得它們應當是世界名著。
《海上花》雖然不是沒有缺陷的,像《紅樓夢》沒有寫完也未始不是一個缺陷。
缺陷的性質雖然不同,但無論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
我一直有一個志願,希望將來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緣》譯成英文。
裏面對白的語氣非常難譯,但是也並不是絕對不能譯的。
我本來不想在這裏提起的,因為您或者會擔憂,覺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會糟蹋了原著。
但是我不過是有這樣一個願望,眼前我還是想多寫一點東西。
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實行的話,一定會先譯半回寄了來,讓您看行不行。
祝近好
張愛玲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紐約不久,就去見適之先生,跟一個錫蘭朋友炎櫻一同去。
那條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塊房子,門洞里現出樓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曬著太陽,我都有點恍惚起來,彷彿還在香港。
上了樓,室內陳設也看著眼熟得很。
適之先生穿著長袍子。
他太太帶點安徽口音,我聽著更覺得熟悉。
她端麗的圓臉上看得出當年的模樣,兩手交握著站在當地,態度有點生澀,我想她也許有些地方永遠是適之先生的學生。
使我立刻想起讀到的關於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他們倆都很喜歡炎櫻,問她是哪裡人。
她用國語回答,不過她離開上海久了,不大會說了。
喝著玻璃杯里泡著的綠茶,我還沒進門就有的時空交疊的感覺更濃了。
我看的《胡適文存》是在我父親窗下的書桌上,與較不像樣的書並列。
他的《歇浦潮》、《人心大變》、《海外繽紛錄》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適文存》則是坐在書桌前看的。
《海上花》似乎是我父親看了胡適的考證去買來的。
《醒世姻緣》是我破例要了四塊錢去買的。
買回來看我弟弟拿著捨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給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從第三本看起,因為讀了考證,大致已經有點知道了。
好幾年後,在港戰中當防空員,駐紮在馮平山圖書館,發現有一部《醒世姻緣》,馬上得其所哉,一連幾天看得抬不起頭來。
房頂上裝著高射炮,成為轟炸目標,一顆顆炸彈轟然落下來,越落越近。
我只想著: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個時期跟我父親借書看,後來兄妹鬧翻了不來往,我父親有一次扭怩的笑著咕嚕了一聲:“你姑姑有兩本書還沒還我。
”我姑姑也有一次有點不好意思的說:“這本《胡適文存》還是他的。
”還有一本蕭伯納的《聖女貞德》,德國出版的,她很喜歡那米色的袖珍本,說:“他這套書倒是好。
”
她和我母親跟胡適先生同桌打過牌。
戰後報上登著胡適回國的照片,不記得是下飛機還是下船,笑容滿面,笑得像個貓臉的小孩,打著個大圓點的蝴蝶式領結,她看著笑了起來說,“胡適之這樣年輕!”
那天我跟炎櫻去過以後,炎櫻去打聽了來,對我說:“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
”我屢次發現外國人不了解現代中國的時候,往往是因為不知道五四運動的影響。
因為五四運動是對內的,對外只限於輸入。
我覺得不但我們這一代與上一代,就連大陸上的下一代,盡管反胡適的時候許多青年已經不知道在反些什麼,我想只要有心理學家榮(Jung)所謂民族回憶這樣東西,像“五四”這樣的經驗是忘不了的,無論湮沒多久也還是在思想背景里。
榮與弗洛伊德齊名。
不免聯想到弗洛伊德研究出來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殺死的。
事後他們自己諱言,年代久了又倒過來仍舊信奉他。
我後來又去看過胡適先生一次,在書房裡坐,整個一道牆上一溜書架,雖然也很簡單,似乎是定製的,幾乎高齊屋頂,但是沒擱書,全是一疊疊的文件夾子,多數亂糟糟露出一截子紙。
整理起來需要的時間心力,使我一看見就心悸。
跟適之先生談,我確是如對神明。
較具體的說,是像寫東西的時候停下來望著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較近真實。
適之先生講起大陸,說“純粹是軍事征服”。
我頓了頓沒有回答,因為自從一九三幾年起看書,就感到左派的壓力,雖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樣,我永遠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響不止於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年代。
我一默然,適之先生立刻把臉一沉,換個話題。
我只記得自己太不會說話,因而梗梗於心的這兩段。
他還說:“你要看書可以到哥倫比亞圖書館去,那兒書很多。
”我不由得笑了。
那時候我雖然經常的到市立圖書館借書,還沒有到大圖書館查書的習慣,更不必說觀光。
適之先生一看,馬上就又說到別處去了。
他講他父親認識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幫過他父親一個小忙。
我連這段小故事都不記得,彷彿太荒唐。
原因是我們家裡從來不提祖父。
有時候聽我父親跟客人談“我們老太爺”,總是牽涉許多人名,不知道當時的政局就跟不上,聽不了兩句就聽不下去了。
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興趣起來,一問我父親,完全否認。
後來又聽見他跟個親戚高談闊論,辯明不可能在籤押房撞見東翁的女兒,那首詩也不是她做的。
我覺得那不過是細節。
過天再問他關於祖父別的事,他悻悻然說:“都在爺爺的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書房去請老師給我找了出來,搬到飯廳去一個人看。
典故既多,人名無數,書信又都是些家常話。
幾套線裝書看得頭昏腦脹,也看不出幕後事情。
又不好意思去問老師,彷彿喜歡講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時候我姑姑還小,什麼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著問:“怎麼想起來問這些?”因為不應當跟小孩子們講這些話,不民主。
我幾下子一碰壁,大概養成了個心理錯綜,一看到關於祖父的野史就馬上記得,一歸入正史就毫無印象。
適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書攤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沒有買。
又說正在給《外交》雜誌(“Foreign Affairs”)寫篇文章,有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他們這裏都要改的。
”
我後來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錄,看有沒有登出來,工作忙,也沒看。
感恩節那天,我跟炎櫻到一個美國女人家裡吃飯,人很多,一頓烤鴨子吃到天黑,走出來滿街燈火櫥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別乾淨,霓虹燈也特別晶瑩可愛,完全像上海。
我非常快樂,但是吹了風回去就嘔吐。
剛巧胡適先生打電話來,約我跟他們吃中國館子。
我告訴他剛吃了回聲吐了,他也就算了,本來是因為感恩節,怕我一個人寂寞。
其實我哪過什麼感恩節。
炎櫻有認識的人住過一個職業女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
是救世軍辦的,救世軍是出名救濟貧民的,誰聽見了都會駭笑,就連住在那裡的女孩子們提起來也都訕訕的嗤笑著。
唯有年齡限制,也有幾位胖太太,大概與教會有關係的,似乎打算在此終老的了。
管事的老姑娘都稱中尉、少校。
餐廳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鮑艾里(The Bowery)的流浪漢,她們暫時收容的,都是酒鬼,有個小老頭子,藍眼睛白鎊鎊的,有氣無力靠在咖啡爐上站著。
有一天胡適先生來看我,請他到客廳去坐,裏面黑洞洞的,足有個學校禮堂那麼大,還有個講台,台上有鋼琴,台下空空落落放著些舊沙發。
沒什麼人,幹事們鼓勵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誰也不肯去。
我也是第一次進去,看著只好無可奈何的笑。
但是適之先生直贊這地方很好。
我心裏想,還是我們中國人有涵養。
坐了一會出來,他一路四面看著,仍舊滿口說好,不像是敷衍話。
也許是覺得我沒有虛榮心。
我當時也沒有琢磨出來,只馬上想起他寫的他在美國的學生時代,有一天晚上去參加復興會教派篝火晚會的情形。
我送到大門外,在台階上站著說話。
天冷,風大,隔著條街從赫貞江上吹來。
適之先生望著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鎊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霧,不知道怎麼笑眯眯的老是望著,看怔住了。
他圍巾裹得嚴嚴的,脖子縮在半舊的黑大衣里,厚實的肩背,頭臉相當大,整個凝成一座古銅半身像。
我忽然一陣凜然,想著:原來是真像人家說的那樣。
而我向來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腳”,否則就站不住,不可信。
我出來沒穿大衣,裏面暖氣太熱,只穿著件大挖領的夏衣,倒也一點都不冷,站久了只覺得風颼颼的。
我也跟著向河上望過去微笑著,可是彷彿有一陣悲風,隔著十萬八千里從時代的深處吹出來,吹得眼睛都睜不開。
那是我最後一次看見適之先生。
我二月里搬到紐英倫去,幾年不通消息。
一九五八年,我申請到南加州亨享屯·哈特福基金會去住半年,那是A P超級市場後裔辦的一個藝文作場,是海邊山谷里一個魅麗的地方,前年關了門,報上說蝕掉五十萬。
我寫信請適之先生作保,他答應了,順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還給我,經他通篇圈點過,又在扉頁上題字。
我看了實在震動,感激得說不出話來,寫都無法寫。
寫了封簡訊去道謝后,不記得什麼時候讀到胡適返台消息。
又隔了好些時,看到噩耗,只惘惘的。
是因為本來已經是歷史上的人物?我當時不過想著,在宴會上演講后突然逝世,也就是從前所謂無疾而終,是真有福氣。
以他的為人,也是應當的。
直到去年我想譯《海上花》,早幾年不但可以請適之先生幫忙介紹,而且我想他會感到高興的,這才真正覺得適之先生不在了。
往往一想起來眼睛背後一陣熱,眼淚也流不出來。
要不是現在有機會譯這本書,根本也不會寫這篇東西,因為那種愴惶與恐怖太大了,想都不願意朝上面想。
譯《海上花》最明顯的理由似是跳掉吳語的障礙,其實吳語對白也許並不是它不為讀者接受最大的原因。
亞東版附有幾頁字典,我最初看這部書的時候完全不懂上海話,並不費力。
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亞東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樣絕版了。
大概還是興趣關係,太欠傳奇化,不sentimental(英語,意為感傷的)。
英美讀者也有他們的偏好,不過他們批評家的影響較大,看書的人多,比較容易遇見識者。
十九世紀英國作家喬治·包柔(George Borrow)的小說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進去——但是迄今美國常常有人講起來都是喬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訴他們中國過去在小說上的成就不下於繪畫瓷器,誰也會露出不相信的神氣。
要說中國詩,還有點莫測高深。
有人說詩是不能誦的。
小說只有本《紅樓夢》是代表作,沒有較天真的民間文學成份。
《紅樓夢》他們大都只看個故事輪廓,大部分是高鶚的,大家庭三角戀愛,也很平常。
要給它應得的國際地位,只有把它當作一件殘缺的藝術品,去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結局的考證。
我十二三歲的時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釣游魚”,忽然天日無光,百樣無味起來,此後完全是另一個世界。
最奇怪的是寶黛見面一場之僵,連他們自己都覺得滿不是味。
許多年後才知道是別人代續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借口,解釋他們態度為什麼變了,又匆匆結束了那場談話。
等到寶玉瘋了就好辦了。
那時候我怎麼著也想不到是另一個人寫的,只曉得寧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詩行令部分。
在美國有些人一聽見《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說:“這麼晚……差不多是新文藝了嘛!”也像買古董一樣講究年份。
《海上花》其實是舊小說發展到極端,最典型的一部。
作者最自負的結構,倒是與西方小說共同的。
特點是極度經濟,讀著像劇本,只有對白與少量動作。
暗寫、白描,又都輕描淡寫不落痕迹,織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質地,粗疏、灰撲撲的,許多事“當時渾不覺”。
所以題材雖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並無艷異之感,在我所有看過的書里最有日常生活的況味。
胡適先生的考證指出這本書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會一笠園。
我想作者不光是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詩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會寫大觀園似的氣象。
凡是好的社會小說家——社會小說後來淪為黑幕小說,也許應當照noval of man-ners評為“生活方式小說”——能體會到各階層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別,是對這些地方特別敏感,所以有時候階級觀念特深,也就是有點勢利。
作者對財勢滔天的齊韻叟與齊府的清官另眼看待,寫得他們處處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贊這人物,除了為了插入一首菊花詩,也是像“詩婢”,間接寫他家的富貴風流。
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齊韻叟撞見小贊在園中與人私會,沒看清楚是誰。
回目上點明是一對情侶,而從此沒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將來“小贊小青挾資遠遁”,才知道是齊韻叟所眷妓女蘇冠香的婢女小青。
丫頭跟來跟去,不過是個名字而已,未免寫得太不夠。
作者用藏閃法,屢次借回目點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極准,這是唯一的失敗的例子。
我的譯本刪去幾回,這一節也在內,都仍舊照原來的紋路補綴起來。
像趙二寶那樣的女孩子太多了,為了貪玩、好勝而墮落。
而她仍舊成為一個高級悲劇人物。
窩囊的王蓮生受盡沈小紅的氣,終於為了她姘戲子而斷了,又不爭氣,有一個時期還是回到她那裡。
而最後飄逸的一筆,還是把這回事提高到戀夢破滅的境界。
作者儘管世俗,這種地方他的觀點在時代與民族之外,完全是現代的,世界性的,這在舊小說里實在難得。
但是就連自古以來崇尚簡略的中國,也還沒有像他這樣簡無可簡,跟西方小說的傳統剛巧背道而馳。
他們向來是解釋不厭其詳的,《海上花》許多人整天蕩來蕩去,面目模糊,名字譯成英文後,連性別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換了一批人。
我們“三字經”式的名字他們連看幾個立刻頭暈眼花起來,不比我們自己看著,文字本身在視覺上有色彩。
他們又沒看慣夾縫文章,有時候簡直需要個金聖嘆逐句夾評夾注。
中國讀者已經摒棄過兩次的東西,他們能接受?這件工作我一面做著,不免面對著這些問題,也老是感覺著,適之先生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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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吳一舟發布時間:11/01/201912:17:00上午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Us責任編輯:劉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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