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判解新訊-第三審法院以二審法院之判決認事用法均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列印時間:110/04/1210:21 《》 第三審法院以二審法院之判決認事用法均無不當而維持者,當事人如以適用法規錯誤、判決理由與主文矛盾為由,提起再審之訴,僅得對第三審判決為之 2020-09-18 裁判字號:109年度台上字第1268號 案由摘要:請求職災補償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2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 相關法條:(104.01.14) (107.11.28) (104.02.04) 要  旨:按第三審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