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自用藥物-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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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自用藥物 · 中藥材每種至多一公斤,合計不得超過十二種。
· 中藥製劑(藥品)每種至多十二瓶(盒),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為限。
· 於前述限量外攜帶入境之中藥材及中藥 ...
延伸文章資訊
- 1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說明:. 一、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合於本表品目範圍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1 條第2 項規定之限額者,准免稅、免辦輸入許可證放行 ...
- 2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限量表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台湾に入国する際に適用される). 自用藥物及錠狀、膠囊狀食品(個人用薬及び錠剤、カプセル状食品).
- 3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之農畜水產品、菸酒、大陸地區物品、自用藥物、環境及動物用藥應予限量,其項目及限量,依附表之規定。 第二章報關及查驗. 第5 條.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 ...
- 42022最新:台灣海關入境規定/行李帶回(維他命瓶數、藥品數
連結: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moj.gov.tw) ... 自用藥物、錠狀/膠囊食品、保健食品(維他命/維生素等). 如果是入境旅客 ...
- 5攜帶自用藥物-桃園國際機場
攜帶自用藥物 · 中藥材每種至多一公斤,合計不得超過十二種。 · 中藥製劑(藥品)每種至多十二瓶(盒),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為限。 · 於前述限量外攜帶入境之中藥材及中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