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法官在自辯! @ 陳宜誠律師:: 隨意窩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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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任職研發領導,因為我喜歡修理機器;現在擔任律師,因為我更喜歡修理人! 201104071304恐龍法官在自辯!? 引用文章:  邵燕玲聲明中提到,對於14歲以下幼女性交,應視被告所用手段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的「甲說」法律見解,向來是最高法院的主流見解,關於她所屬合議庭於99年8月的判決,也採此見解,沒想到被婦女團體、媒體從中挑中,成為受攻擊的標靶。

最高法院於99年9月7日舉行刑庭會議,決定採「丙說」,對於與未滿7歲之人性交,一律視為違反其意願,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論;邵燕玲認為,她至今仍確信甲說見解,但既經最高法院刑庭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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