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美國簽證| 學生簽證- 台灣(Mandarin) - USTravelD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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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IS費用繳交完成後才可以面談學生簽證。

這項費用是簽證申請費以外的額外費用。

對於持有I-20表格的非移民學生,SEVIS費用為3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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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簽證以前,所有學生簽證申請人必須先獲得其學校或計劃的錄取及許可。

一旦獲得錄取,教育機構將會提供每位申請人必要的許可文件,以於申請學生簽證時提交。

簽證種類及資格 F-1簽證 這是最常見的學生簽證種類。

若您希望至美國的認可學校就讀,例如被認可的美國學院或大學、私立中學或被認可的英語課程,則您需要申請F-1簽證。

若您的修讀課程每週多於18小時,您也需要申請F-1簽證。

M-1簽證 若您計劃在美國學習機構參加非學術性或是職業性的學習或訓練,您便需要M-1簽證。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這些簽證及至美國學習機會的資訊,可在美國教育網站找到。

美國公立學校 美國法律不容許外國學生就讀公立小學(由幼稚園至第8年級)或政府資助的成人教育課程。

因此,F-1簽證不可能發給至該等學校就讀的學生。

F-1簽證可簽發給至公立高中就讀之學生(第9至12年級),但限制學生只可在公立高中就讀最多12個月。

學校也必須於I-20表格註明,學生已支付無津貼補助的教育成本費用以及學生為此目的而繳交的學費金額。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F-1的法定要求,請瀏覽美國國務院的網站。

  注意:A、E、F-2、G、H-4、J-2、L-2、M-2或其他附屬簽證的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可就讀公立小學及中學。

  學生協助、尋找美國學校 我們鼓勵希望就讀美國教育機構的學生聯絡及瀏覽https://educationusa.state.gov/。

SEVIS及SEVIS費用 在SEVP核可的學校接受您入學後,您將被登錄在學生及交流訪客資訊系統(SEVIS)。

SEVIS是一個網絡系統,該系統監督學校和課程、學生、交流訪客、及其眷屬在核准的參與期間在美國教育系統內的動向。

SEVP核可的學校將核發I-20表格給您。

請仔細檢查您的I-20是否正確無誤。

如果發現錯誤,請與您的學校指定人員聯繫。

所有錯誤都必須在您面談之前更正。

所有F-1、M-1申請人和大多數J-1申請人都必須在www.fmjfee.com支付I-901SEVIS費用。

SEVIS費用繳交完成後才可以面談學生簽證。

這項費用是簽證申請費以外的額外費用。

對於持有I-20表格的非移民學生,SEVIS費用為350美元。

對於大多數使用DS-2019表格的交流訪客,SEVIS費用為220美元。

這項費用不能在美國在台協會繳納。

有關SEVIS費用的支付說明,請按這裏。

SEVIS費用豁免 J申請人參與美國政府贊助的計劃(計劃編號以G-1、G-2、G-3、G-7開頭)無須繳付SEVIS費用。

F、M或J簽證申請人的眷屬不必繳交SEVIS費用。

某些要重返美國或申請簽證回美國的續讀生或續訪客,不必再繳SEVIS費用。

請看SEVIS費用常見問答了解更多。

課程開始日 120天規定: F和M簽證可以在I-20表格上所示的課程開始日之前的120天內發給新生。

請不要等到最後一刻才申請簽證。

簽證不能發給在課程開始日之後才要入境的新生。

  30天規定: 新生必須在課程開始日前30天內到達美國。

持F或M簽證的新生不得早於課程開始日前30天進入美國。

在安排前往美國的旅行計劃時,請仔細考慮這個日期。

如果您I-20上的課程開始日期已經過期,或者您將無法在該日期前到達美國,您必須先要求學校在SEVIS系統中更新課程開始日期,然後才可能獲發簽證。

請注意,120天及30天的規定不適用於繼續就讀的學生。

續讀生可以在任何時期申請新的簽證,只要他們一直維持在美國的身份並且被登錄在SEVIS系統裏的記錄是有效的即可。

續讀生也可以在下一段課程或計劃開始前的任何時期入境美國。

   申請方法 請依照以下步驟向美國在台協會提出您的簽證申請。

有關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請看這個影片。

(透過GoogleChrome或MicrosoftEdge瀏覽最佳品質)  第1步 仔細檢查您的I-20是否正確無誤 如果發現錯誤,請與您的學校指定人員聯繫。

所有錯誤都必須在您面談之前更正。

第2步 請填妥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格(DS-160)。

  第3步 建立您的檔案並繳付簽證申請費。

繳付SEVIS費用(如果需要)。

第4步 預約面談 請注意: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如果您要申請F(學生/眷屬)或M(非學術類的學生/眷屬),請參考這個網頁的說明了解您是否符合免親自面談。

  在您繳費收據被確認生效後,您即可登入您的檔案預約您的面談時間。

更多有關付費選項及收據確認生效所需時間,按這裏。

第5步 到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請在預約的面談日期和時間,準時前往美國在台協會辦理簽證。

您必須攜帶所有必備項目。

這些項目未備齊前,恕不受理申請。

您也可以攜帶任何您認為有需要提供給領事官員參考的輔助文件。

可以進入美國在台協會領事組等候區的只限下列人士:  申請人; 18歲以下申請人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身心障礙申請人的助手 已經預約的簽證申請人必須持有預約確認單,並且不得早於約定時間前10分鐘或晚於約定時間後10分鐘進入辦理。

在您來訪之前,請查看AIT的安全規定。

請特別注意有關個人電子產品(PED)的規範。

第6步 領回您的證件 您可以在這裏查詢您的簽證申請進度。

若您的簽證申請獲准,您的護照及簽證將透過快遞遞送給您。

您可以使用您的護照號碼或運單號碼查詢您的護照遞送進度。

  申請必備項目 要申請F或M簽證,您必須提交以下各項:  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格(DS-160)確認頁。

每次提出新的申請案件辦理簽證,您都必須填寫一份新的DS-160表格。

請務必將您的DS-160確認單列印出來並帶來面談。

請確定列印出來的條碼是清晰的。

凡是不完整、不正確、或不清楚的條碼都無法受理,並且將導致您的預約被取消。

請至DS-160網頁閱讀更多有關DS-160的訊息。

一本有效護照。

大部分簽證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必需比預定停留在美國的時間多出六個月以上的效期。

由於和美國之間的特殊協定,某些國家(包括台灣)的護照持有者可以持六個月內將過期的護照申請入境美國。

然而,他們將無法獲准停留超過他們的護照效期。

所有的舊護照。

若您的舊護照遺失或被竊,請提出一份自1983年至今的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

有關申請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的詳細說明,請參考台灣移民署的網站。

若曾申報遺失,也請提出報案警察證明。

一張六個月內拍攝的彩色照片(5公分x5公分),白色或灰白色背景。

自2016年11月1日起,申請簽證用的照片將不再允許佩戴眼鏡。

此網頁有更多關於所需照片格式的說明。

一張以當地貨幣(台幣)繳付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美金$160元的繳費收據。

本費用不能退款。

此網頁有更多有關該費用的資訊。

若簽證核准,您可能需要繳付額外的簽證核准互惠費用,此乃取決於您的國藉而定。

請瀏覽美國國務院網頁,了解您是否需要支付簽證核准互惠費,及其費用金額是多少。

(我們強烈建議您準備足夠的現金,以因應當日刷卡系統無法正常運作。

謝謝!) 一張列印出來的預約確認單,確認您已透過此服務預約面談。

請確定列印出來的條碼是清晰的。

凡是不完整、不正確、或不清楚的條碼都無法受理,並且將導致您的預約被取消。

若您曾經依法更改姓名,請帶您最新的台灣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內容)。

若您不是台灣居民,請帶您的外僑居留證或您的台灣簽證資料。

研究科學領域,或具有技術或科學背景的申請人,可能會被要求提供額外的文件。

詳情請參考行政審核程序網頁。

若您曾經因違法或犯罪行爲被拘捕或被判罪,請帶警察記錄或法院判決書來面談。

(若原始資料不是以英文書寫,請提供英文翻譯。

)無論您是在哪裏被拘捕或被判罪,也請額外提供台灣的警察刑事記錄證明。

若您曾經放棄您的美國永久居民身份(或綠卡),請提供放棄證明。

由您的美國學校或課程所發的入學許可I-20表格。

如果需要支付SEVIS費用,我們強烈建議您將I-901SEVIS費的繳費收據帶來面談,以證明付款已正確處理,並且加速您面談過程中的付款驗證程序。

您也可以攜帶任何您認為有需要提供給領事官員參考的輔助文件。

   輔助文件 輔助文件只是領事官員於面談時可以考慮的眾多因素之一。

領事官員將會個別地審視每一個申請,並於判斷時考慮其專業、社會、文化及其他因素。

領事官員可能會考慮您的具體目的、家庭狀況及您於居住國家的長期計劃及未來展望。

每個個案均會個別審理,並且根據法律給予多方考量。

  注意:請勿提供假文件。

詐欺或做不實陳述可導致永遠不合簽證資格。

若擔憂保密問題,您可以將文件密封在信封裏再交給美國在台協會。

美國在台協會不會向任何人提供您的資料,並尊重資料的保密性。

  領事官員會與您面談以決定您是否符合學生簽證的資格。

官員可能會要求您提供進一步的文件,例如: 證明您在您的本國擁有強烈的財務、社會及家庭約束力,可迫使您於美國學業結束後返回您的國家的證明文件。

您認為可支持您申請案件的財力證明及任何其他文件,提供可信的證據,證明您有足夠的可用資金以支付第一年就讀的所有開支,並且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您於美國停留期間的所有費用。

M-1申請人必須證明有能力支付在整個欲停留期間的所有學費及生活費。

不接受銀行對帳單的副本,除非您可同時出示銀行對帳單正本或銀行存摺正本。

若您由他人資助,請帶您與資助人的關係證明文件(例如出生證明)、資助人最近期的報稅單正本以及資助人的銀行存摺及/或定期存款證明。

就學準備的學術證明文件。

有利文件包括列有分數的學校成績單(最好是正本)、公開考試證書(高級A程度等)、標準測試成績(SAT、TOEFL等)、研究或學習計劃、發表文章刊物、以及文憑。

眷屬 希望與主要簽證持有人一同前往美國,或隨後赴美國與其會合,並隨同停留 無意與主要簽證持有人一同於美國居住,但只希望到美國度假的家庭成員,可能合於訪客(B-2)簽證。

  持F或M附屬簽證之配偶及眷屬,不得於美國工作。

若您的配偶/子女需要找工作,必須另申請適當的工作簽證。

  眷屬的補充文件 眷屬申請人也必須提供: 每位眷屬的I-20表。

雖然眷屬不需要繳付SEVIS費用,您的學校必須核發個別的I-20給每位眷屬。

在他們申請眷屬簽證時必須提出各自的I-20。

學生與其配偶及/或子女的關係證明(例如,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戶籍謄本) 一家人最好同時申請簽證,但若配偶及/或子女必須在之後分開申請,他們應攜帶學生簽證持有人的護照影本及簽證影本,以及所有其他必備的文件。

您的未成年子女在陪伴您就讀時可以在美國就學。

領事官員將以審核異性配偶申請的相同方式審核同性婚姻的簽證申請。

更多資訊 選擇性實習訓練 (OPT) F-1簽證持有人在完成畢業要求的所有課程(不包括論文或等同)後,或完成所有要求後,可能符合資格申請長達12個月的選擇性實習訓練。

OPT與學生的學術課程是分開的,OPT的期間一般不會顯示在學生的學術課程期間或完成修業日期上。

即使I-20表格原本的課業結束日可能已經過期,學生還是可以持I-20申請F簽證赴美從事OPT。

然而,這些I-20表格必須由指定的學校人員簽署核可,並註明OPT計劃已經獲得核准並持續有效至正常就讀期間之後。

此外,學生必須能證明USCIS己核准他們的實習訓練計劃,或是該申請已經在審核中。

學生可以提供工作許可卡證明已被核准,或提供I-797表格證明OPT計劃已經在申請中。

  暫時離開美國而要重返美國到另一所學校就讀的學生 暫時離開美國的學生如果打算返回美國就讀不同於原本簽證上的學校,可以使用原簽證(如果仍然有效)和新學校的I-20表格申請入境。

但是,如果學生希望申請新簽證,他們必須出示轉學手續已完成的證明,並且該學生的SEVIS記錄被新學校登記為“initial”或“active”的狀態。

請參閱SEVIS費用常見問答,以確定是否需要繳付新的SEVIS費用。

中斷學業一段時間後的學生簽證有效性 目前在美國境外的學生簽證持有人應諮詢其學校指定人員。

更多訊息,請看SEVP網站上的”短暫離開後要返回美國的學生是否需要新的簽證?” 常用連結(英文網頁) 國務院/領事事務局:學生簽證網頁 國務院:EducationUSA美國教育網頁 國土安全部/移民及海關執法局(DHS/ICE):SEVIS網頁 DHS/ICE:StudyintheStates在美國就讀網頁 主頁 ©CGIFederalInc. 非移民簽證資訊 簽證類別 簽證費 銀行和付款選項 DS-160表格資訊 預約等候時間 相片及指紋 免簽證計劃 保安規例 非移民簽證申請 申請簽證 繳付我的簽證費用 填妥我的DS-160 安排我的預約 更改文件遞送地點 查詢我的護照 申請加快預約 免親自面談 INA221(g)條款下被拒簽的申請 移民簽證資訊 移民簽證資訊 查看我的移民簽證呈請書狀況 移民簽證等候時間 未婚夫(妻)簽證 回美居民(SB-1)簽證 查詢我的護照 選擇文件遞送地點 INA221(g)條款下被拒簽的申請 本地簽證計劃 AmCham計劃 行程聯絡人 外交人員及政府官員 兒童簽證 地點 美國在台協會 提交文件地點 護照/簽證取件地點 簽證費繳付地點 一般資料 常見問題(FAQ) 假期及休息日 權利和保護措施 有用的連結 美國國務院的領事事務局網站及領事館網站是簽證資訊最可靠的來源。

如本內容有任何差異,以領事事務局網站及領事館網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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