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19-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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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條文內容 加入資料夾: 儲存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規類別: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19條 發行人辦理現金發行新股、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發行新股或分割發行新股時,不受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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