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程序保障,刑事交付審判制度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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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刑事訴訟法交付審判制度,於法院裁定准許時,即視為提起公訴,存有違反審檢分立、控訴原則等質疑;為避免該等疑慮,且維持對於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 ... 司法新聞查詢 落實中立法院、強化程序保障,刑事交付審判制度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模式─司法院院會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20修正草案新聞稿 現行刑事訴訟法交付審判制度,於法院裁定准許時,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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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強化程序保障,刑事交付審判制度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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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訴訟時,選擇公訴或自訴有什麼不同?|法律百科Legispedia
公訴的訴訟當事人是檢察官(原告)與被告,自訴則是自訴人(原告)與 ... 如AC在偵查階段和解,A也撤回告訴,則檢察官必須做成不起訴處分; ...
- 3司法院通過刑事訴訟交付審判制度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草案
基於法院持守客觀中立及不告不理原則,並避免將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視為提起公訴」造成檢察官角色與立場上衝突,且我國既有自訴 ...
- 4《刑事訴訟法》 - 高點法律網
提起自訴後的告訴:通說認為同一案件經提起自訴者,不得再行告訴或為第243 條之請求(第324 條),此時應以第255. 條之其他法定理由為由為不起訴處分。 3.
- 5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 ... 同一案件經檢察官依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行自訴。但告訴乃論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