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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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考人兼具第四條及本法第六條所列舉甲等及丁等條件者,除其獎懲已依本法第十二條規定相互抵銷者外,由機關長官視情節,評定適當考績等次。

第七條, 依本法第三條第二款 ...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日考試院九十考台組貳一字第○九○○○○五九一七號令 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 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考試院考台組貳一字第○九一○○○三0四九號令修正 第 一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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