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大法庭裁定僅對提交案件有拘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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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裁定僅對提交案件有拘束力,如何達成統一法律見解的目的?
大法庭裁定僅對提交案件有拘束力,如何達成統一法律見解的目的?
大法庭制度是透過對於個案的拘束力以及歧異見解的提案義務,構建成縱向以及橫向的拘束效力,達成統一法律見解的目的。
大法庭就提案之法律爭議作成之裁定,明定對提案庭提交之案件有拘束力,提案庭必須依照大法庭裁定之法律見解作出該案的終局判決(、)。
這個規定為「大法庭制度」運作之關鍵核心,由於法律規範提案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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