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的懲戒-懲戒處分的種類-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公務人員的懲戒-懲戒處分的種類 · 1. 撤職. 除撤其現職外,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至少為一年。
· 2. 休職. (1) 休其現職,停發薪給,並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為 ...
高普考試
初等考試
地方特考
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五條公務員受免除職務、撤職、剝奪、. 減少退休(職、伍)金、休職、降級、減. 俸、罰款處分,或有本法第十八條後段之. 情形者,主管機關應即通知審計機關。 參照稽核 ...
- 2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修正總說明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前三項執行,由執行. 標的物所在地之法務部行. 政執行署該管分署為執行. 機關;其不在同一分署轄. 第七條主管機關收受罰款. 處分之懲戒判決書正本. 後,應即以書面限期催告.
- 3公務員懲戒法§9-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 4Q:公務人員受行政懲處後,復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就同一事件 ...
A: 公懲會對同一違失行為作成懲戒處分之實體議決後,懲處處分依規定失其效力,無須再行註銷,惟仍宜於人事資料中註記。 說明:一、查稽核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第6條 ...
- 5新修正公務員懲戒法簡介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33號解釋雖表示,該條就公務員如何之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應受懲戒處分僅設概括之規定,尚無違憲。惟新法第2條仍將之修正為:「公務員有下列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