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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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少年刑事案件,係指少年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時,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經少年法院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裁定移送檢察官開始偵查之案件。
本細則第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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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少年事件處理法§27-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 2柯怡如觀點:少年罰不罰?-風傳媒
另刑法規定14歲以上18歲未滿之人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 少年事件處理法」中的「少年,是指12 歲以上未滿18 歲的人;「事件」,包含「少年 ...
- 3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7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 4少年事件處理法 - 元照
為,「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特別法,適用於一. 般少年之犯罪案件及虞犯事件之處理法,是實體法,也是程序. 法。 1. 」雖以上學理說明我國少年 ...
- 5少年事件處理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少年事件處理法》,為中華民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之特別法,規定有關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的處理程序及處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