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修法:刑事補償請求權時效將可自知悉時起算」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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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讓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之前,人身自由曾因為羈押、收容等原因而被限制之人,其刑事補償請求權獲得更公平合理的保障;草案將於近日函送行政院會銜,提請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司法新聞查詢 全部新聞 本院新聞 各法院新聞 即時澄清新聞 重要訊息 法規資訊 徵人啟事 採購資訊 其他資訊 首頁 查詢服務 司法新聞查詢 本院新聞 「請求時效更公平、刑事補償無國界,司法院修法:刑事補償請求權時效將可自知悉時起算」新聞稿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司法院於今(17)日召開第195次院會,通過刑事補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3條、第36條、第40條之2及第41條修正草案,明定未來補償請求權之2年時效,將由原本一律從確定之日起算,增加知悉在後者,可自知悉時起算的例外規定,以落實憲法對於人民身體自由及平等權之保障。

       本次修正施行前,請求權時效已完成者,在符合一定條件下,也將可以溯及適用。

此外,不論是本國人、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均可一體適用本法,以使刑事補償無國界。

      此次修法,讓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之前,人身自由曾因為羈押、收容等原因而被限制之人,其刑事補償請求權獲得更公平合理的保障;草案將於近日函送行政院會銜,提請立法院審議。

      本次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一、對案件確定之事,知悉在後者,得自知悉時起算請求時效:        本法第13條規定補償請求權之2年時效,應自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裁判之確定日起算,對於係因不可歸責之事由,導致無法在確定當時即獲知該案已經確定之人,恐有失公平。

本院經於110年2月5日召開「刑事補償法第13條有關請求權時效規定研修諮商會議」,邀請審、檢、辯、學各方專家一同研議,並參酌各國有關時效制度之修正思潮後,增訂第13條第2項,規定於此情形可改從知悉時起算時效。

但如自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裁判確定後已逾5年者,則不得請求,以兼顧法之安定性。

二、修正施行前請求權時效已完成者,原則得以溯及適用新法:        增訂第40條之2,明定在修正施行前補償請求權時效已完成者,如能證明對於該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裁判確定之事實,係因不可歸責之事由而知悉在後,仍得適用新法以知悉時起算之規定,以落實本法保護受害人之立法意旨;且在修正施行前有因逾期而無法行使權利之期間,亦應扣除,以求衡平。

又為促使受害人積極行使權利,並兼顧法安定性,以但書規定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已逾5年者,不得請求之。

三、不論是本國人、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均可一體適用本法:        人權保障已普受國際尊重,刑事補償請求權之規範亦宜與時俱進,而非固守於平等互惠原則。

為確保在我國主權所及領域範圍內之任何人均受合理及平等之對待,落實「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之規範,刪除第36條有關以國際條約或該外國人之本國法律,我國人民得享同一權利者為限,始予該外國人請求補償權利之規定,使我國刑事補償之人權保障,不再區分國籍,沒有國界之限。

四、修正第41條第2項,明定本次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檔案下載 1100817司法院院會通過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聞稿ODT60KB 1100817司法院院會通過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聞稿PDF239KB 1100817第195次院會通過-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PDF331KB 發布日期:110-08-17 發布單位:刑事廳 展開/OPEN 關於司法院 司法院簡介 沿革及史料 首長主管簡介 組織與職掌 施政計畫 院長重要談話 院會重要決議 司法院行事曆 大事紀要 司法業務年報 與民有約 人權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位置交通 各法院資訊 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電話 司法改革 院長重要談話及司改主張 【司法改革成果簡介】 司法改革方案及進度 司法與社會對話 裁判通俗化 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訊息公告 國民法官法規 國民法官新制介紹 實務模擬法庭 校園宣導 國民法官種子講師人才庫 國民法官活動行事曆 參考資料 民眾認知 宣導文宣 宣導影音(機關團體下載用) 影音專區 常見問答 資料下載 釋憲業務 釋憲業務訊息公告 憲法訴訟新制簡介 現任大法官 大法官解釋清單 大法官解釋進階查詢 不受理決議進階查詢 釋憲業務專屬網站 釋憲常見問答 釋憲書狀範例 業務綜覽 民事 訴訟外ADR 勞動事件 家事 少年 刑事 行政訴訟 智慧財產 商業事件 大法庭專區 公務員懲戒 職務法庭 法官評鑑 公證業務 資訊專區 人事專區 司法會計 司法統計 政風專區 司法互助 性騷擾防治專區 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 查詢服務 案件相關查詢 司法新聞查詢 司法公告查詢 司法智識庫 法學資料檢索 裁判書查詢 外語譯文專區 主管法規異動 法律修訂進度 各法院資訊 各級法院法官事務分配 名冊專區 民間公證人名冊 法人及夫妻財產查詢系統 義務辯護專區 電子書出版品 司法院公報 司法周刊 政府資訊公開 法治宣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其他查詢 便民服務 便民服務訊息公告 系統服務 聯合服務中心 視訊諮詢服務 視訊開庭 訴訟須知 書狀範例 徵收費用標準 多元化繳費服務 調閱電子筆錄 法院遠距訊問 線上起訴 特約通譯專區 認識法院 與民有約 訂閱電子報 資料下載 報名系統 法律扶助 防疫訊息 常見問答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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