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及教師於課堂上播放影片之著作權問題說明(111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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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教育發展多媒體教學的潮流下,學校教師為輔助教學及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有時會需要在課堂上播放影片,一般而言,教師如欲於課堂上播放影片用於教學,以教室既有的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認識著作權 著作權知識+ 校園著作權 各級學校及教師於課堂上播放影片之著作權問題說明(111年更新)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在現代教育發展多媒體教學的潮流下,學校教師為輔助教學及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有時會需要在課堂上播放影片,一般而言,教師如欲於課堂上播放影片用於教學,以教室既有的器材或學校視聽設備於教室播放,屬於對於特定多數人(公眾)的「公開上映」行為;至於運用學校電腦網路系統播放供多數班級收看,則屬於「公開傳輸」的行為。

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Ⅰ.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演出或公開上映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Ⅱ.前項情形,經採取合理技術措施防止未有學校學籍或未經選課之人接收者,得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Ⅲ.第44條但書規定,於前二項情形準用之。

」 因此,老師為了授課目的之必要範圍,可以在課堂上播放音樂或電影,例如上英文課時,適度播放英文歌曲或外文電影的片段段落進行教學,或是上舞蹈課時,為講解現代舞,適度播放雲門舞集的片段進行教學。

但如果純粹為了娛樂性質,播放與授課內容無關的音樂,或將整部電影播放供學生欣賞,就不能夠主張合理使用。

發布日期:97-03-31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更新日期:111-07-05 瀏覽人次:12271 CLOSE收合 認識著作權 資料檢索 著作權知識+ 著作權懶人包 案件申請 申請爭議案件調解 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申請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許可 申請製版權 申請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 申請不明著作許可授權利用 使用與授權 音樂授權管道說明 影視音產業利用音樂專區 音樂/錄音著作權利資訊整合查詢 契約範本 最新消息 著作權布告欄 宣導說明會及活動 質權登記公告 公開資訊 法規資訊 專題研究 統計資訊 主題專區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授權專區 身心障礙族群合理使用專區 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 工具資源 著作權FAQ 相關網站 影音專區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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